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紧急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0.11.09
∙【字 号】内府办发[2010]78号
∙【施行日期】2010.11.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正文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紧急通知
内府办发[2010]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减排目标任务,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2010〕73号)要求,现就我市减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
各县(区)政府必须按照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和《内江市2010年污染减排攻坚任务表》(见附件)的要求,全面完成总量控制目标、污染物削减目标、减排工程建设目标、“三峡库区及上游影响区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项目建设目标、水质控制目标、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等工作任务。
二、围绕重点、增添措施
1、各县(区)要及时组织环保、统计部门认真核算核实所辖区域内2010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新增量和削减量,确保今年的污染物排放量有效控制在责任书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以内。污染物产生量多的县(区)要切实做好调控和工程实施工作,其中市中区要落实好电力企业减排措施,隆昌县要确保垃圾填埋场的建设,资中县要千方百计完成资中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确保于12月15日前顺利调试运行。
为什么限电限产 2、列入《三峡库区及上游影响区水污染防治规划(修本)》的项目必须限期完成,并保障中控系统同步完成。川威钢铁公司烧结脱硫工程必须保证正常运行,达到应有的脱硫效果,否则,其烧结机必须同步停运。已建成的所有减排设施必须有效发挥减排作用。对管网不配套、进水量不足、进水浓度低的污水处理厂必须在11月15日前完成整改。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