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区域划分(北直隶)
1、北直隶(河北道)
顺天府:大兴、宛平、良乡、固安、永清、东安、香河
      通州(潞县):三河、武清、宝坻
      霸州(益津):文安、大城、保定
      涿州(范阳):房山
      昌平州:顺义、怀柔、密云
      蓟州(渔阳):玉田、丰润、遵化、平谷
保定府:清苑、满城、安素、定兴、新城、雄县、容城、唐县、庆都、
        博野、蠡县、完县、遂县
      祁州(蒲阴):深泽、束鹿
      安州(葛城):高阳、新安
      易州:涞水
河间府:河间、献县、阜城、肃宁、任丘、交河、青县、兴济、静海、
        宁津
      景州:吴桥、东光、故城
      沧州(清池):南皮、盐山、庆云
      莫州(莫亭):(后入任丘)
真定府:真定、井邢、获鹿、元氏、灵寿、槀城、栾城、无极、平山、
        阜平、行唐
      定州(安喜):新乐、曲阳
      冀州(信都):南宫、新河、枣强、武邑
      晋州(鼓城):安平、饶阳、武强
      赵州(平棘):柏乡、隆平、高邑、临城、赞皇、宁晋
      深州(静安):衡水
顺德府:邢台、沙河、南河、任县、内丘、平乡、巨鹿、广宗
广平府:永年、曲周、肥乡、鸡泽、广平、成安、威县、邯郸、清河、
大名府:元城、大名、魏县、南乐、清丰、内黄、浚县、滑县(白马)
      开州(濮阳):长垣、东明
永平府:卢龙、迁安、抚宁、昌黎
      滦州(义丰):乐亭
延庆州:延庆、永宁
      保安州
注:良乡(今北京丰台区)、东安(今廊坊)、保定(今霸州新镇)、
    清苑(今保定)、安素(今徐水)、新城(今高碑店新城镇)、庆都(今望都)、
    完县(今顺平)、遂县(------)、祁州(今安国)、束鹿(今----)、
    安州(今安新)、新安(今----)、交河(今泊头市交河镇)、兴济(今青县兴济镇)、
    获鹿(今鹿泉)、槀城(今槁城)、南河(今南和)、保安州(今逐鹿)
2、南直隶北部(淮扬道)
淮安府:山阳、清河、盐城、安东、桃源、沭阳
      海州(郭朐):赣榆
      邳州(下邳):宿迁、睢宁
凤阳府:凤阳、临淮、怀远、定远、五河、虹县
      寿州(寿春):霍邱、蒙城
      泗州(临淮):盱眙、天长
      颍州(阜阳):颍上、太和
      宿州(宿县):灵璧
      亳州(谯县)
扬州府:江都、仪真、泰兴
      高邮州:宝应、兴化
      泰州(海陵):如皋
      通州(静海):海门
泸州府:合肥、舒城、庐江
      无为州:巢县
      六安州:英山、霍山
徐州  彭城、萧县、沛县、丰县、砀山
滁州  清流、全椒、来安
和州  历阳、含山
注:山阳(今淮安楚州)、清河(今淮阴)、安东(今涟水)、桃源(今泗阳对岸)、
临淮(元临濠,今凤阳临淮镇)、泗州临淮(今盱眙淮河镇,辖今泗洪境)、
虹县(今泗县)、英山(今湖北英山)
南直隶南部(江南东道)
应天府:上元、江宁、句容、溧水、高淳、江浦、六合
苏州府:吴县、长洲、吴江、昆山、常熟、嘉定
      太仓州:太仓、崇明
松江府:华亭、上海、青浦
常州府:武进、无锡、宜兴、江阴、靖江
镇江府:丹徒、丹阳、金坛
安庆府:怀宁、桐城、潜山、太湖、宿松、望江
太平府:当涂、芜湖、繁昌
池州府:贵池、青阳、铜陵、石埭、建德、东流
宁国府:宣城、南陵、泾县、宁国、旌德、太平
徽州府:歙县、休宁、婺源、祁门、黟县、绩溪
广德州:广德、建平
注:江浦(今浦口)、石埭(今石台)、建德(今东至)、东流(今东至东流)、
太平(今黄山区仙源)、建平(今郎溪)
承宣布政使司
左布政使 一人 从二品承宣布政使司
右布政使 一人 从二品承宣布政使司
左参政 无定员 从三品承宣布政使司
右参政 无定员 从三品承宣布政使司
左参议 无定员 从四品承宣布政使司
右参议 无定员 从四品承宣布政使司
经历 一人 从六品承宣布政使司经历司
都事 一人从七品承宣布政使司
照磨 一人 从八品承宣布政使司照磨所
检校 一人正九品承宣布政使司
理问一人 从六品承宣布政使司理问所
副理问 一人从七品承宣布政使司理问所
提控案牍 一人未入流承宣布政使司理问所
司狱 一人从九品承宣布政使司司狱司
库大使 一人从九品承宣布政使司
副使 一人未入流承宣布政使司
仓大使 一人从九品承宣布政使司
副使 一人 未入流承宣布政使司
大使 各一人从九品杂造局、军器局、宝泉局、织染局
副使 各一人未入流杂造局、军器局、宝泉局、织染局
提刑按察使司
按察使 一人 正三品提刑按察使司
副使 一人 正四品提刑按察使司
佥事 无定员正五品提刑按察使司
经历 一人正七品提刑按察使司经历司
知事 一人正八品提刑按察使司
照磨 一人正九品提刑按察使司照磨所
检校 一人从九品提刑按察使司
司狱 一人从九品提刑按察使司司狱司
  明代在全国设置十五个省级单位,包括:北直隶、南直隶、陕西、山西、山东、河南、浙江、江西、湖广、四川、广东、福建、广西、贵州、云南。以上共十五个省级单位,为明朝稳定的统治区域,称为“两京十三布政司”(注意:明朝与今名称虽大部相同,但所辖地域有相当差别,不宜以今天的行政区划倒推);另外,明朝在1406年至1427年间曾设立交趾布政使司,后被废;南明时期,延平郡王郑成功在台湾设立承天府,下辖天兴、万年二县,另设澎湖安抚司,号为“东都”,后郑经改东都为东宁,并于承天府之上再设东宁总制府。
布政使司以下,改元朝的路为府,成为主要的二级行政区划,但是同时又有直属于省的直隶州,行政级别等同于府。府以下有属州和县,是主要的第三级行政区划,而属州还可能领有少数县,成为结构上的第四级,但相对重要性很小。直隶于省的直隶州下也领若干县,其级别相当于府属州或府属县,仍是第三级行政区划。所以州按性质不同是跨第二、第三两个级别的区划,而与府相比,无论属州或直隶州的治所所在地均不设县,即使原有县的也被并入州制.
都指挥使司方面,明朝共有16个都司、5个行都司、2个留守司。16个都司中,有13大名府在哪个都司与布政使司同名,其它3个分别是北直隶境内的万全都司、大宁都司和山东省的辽东都司。5个行都司分别是陕西(治甘州卫,今张掖市)、四川(治建昌卫,今西昌市)、湖广(治郧阳卫,今郧县)、福建(治建宁府,今建瓯市)、山西(治大同府)。2个留守司是洪武年间设置的中都留守司(今凤阳县)和嘉靖年间置于承天府(今湖北钟祥市)的兴都留守司。此外,还有统辖黑龙江、松花江流域和库页岛等地的奴儿干都司,在政教合一的青海、西藏地区设置有乌斯藏、朵甘二都司,另有置于今甘肃、青海交界地区的哈密、曲先等卫,不过这些属于羁縻性质,与内地的都司、行都司性质不同。 
    明朝实行一省分置都、布、按三司的制度,原为防止地方权力集中,不过在实际使用中体现出一定的不便。所以到宣德以后,开始派部(六部)、院(都察院)大臣以总督和巡抚的名义督抚地方行政,景泰朝之后基本成为各省常制,凌驾于“三司”之上成为一省甚至跨省的最高长官。还有同时兼任巡抚与总督的情况,称督抚。此外,还有以监察御史为巡按,任监察之职
    其中,总督主要署理军务,分短期与长期两种。巡抚主理民政,每省皆有,有的一巡抚辖两布政使地,如正统年间的山西河南巡抚。有的一省一巡抚。有的一省几巡抚。如北直隶有顺天巡抚(驻今遵化市)、保定巡抚(驻真定,今河北省正定)、宣府巡抚(驻宣府镇,今河北宣化,一度兼领山西大同府)三巡抚;南直隶有两巡抚:应天巡抚(驻苏州府,今江苏苏州)、凤阳巡抚(驻淮安府,今江苏淮安楚州)。有的在几省交界处设置一巡抚,如南赣韶汀巡抚就越江西、广东、福建三省
    各布政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名,从二品,掌管一省政务,其下辅官有左右参政、左右参议(无定员)等。各提刑按察使司置按察使一名,正三品,其下有副使,掌管一省“刑名按劾”,包括司法、监察等多重职能,逢重大事宜可以交三司会议,或上报巡抚、巡按。各都指
挥使司设都指挥使一人,正二品,其下有都指挥同知、都指挥佥事等辅官,掌管一省军务、屯田、刑狱等。三司品级排名上,都司为最高,其次布司,最下按司,按此排序于朝廷表笺。
省以下的各府设知府一名,正四品,辅官有同知、通判等,掌一府政务,包括清军、巡捕、管粮、治农、水利、屯田、牧马等。府以粮收入分为三等,粮廿万石以上为上府,廿万石以下为中府,十万石以下为下府,原来知府品秩因府的等级而不同,不过后来统一。宣德三年(1428年)放弃交阯布政司后,明朝共有府153个。
各州设知州一名,从五品,辅官有同知、判官等。凡省下的直属州,其地位相当于府,而府下的属州,则视为府下的属县,不过州官的品秩并无区别。明朝直隶州、属州合计共234个。
府、州下有县,各县设知县一名,正七品,辅官有县丞、主簿等。县也按粮食收入分为三等,粮十万石以下为上县,六万石以下为中县,三万石以下为下县,原来县官品秩各有不同,后统一。明朝共有1171个县。
各地的军民府、土州、土县等建制,仿照普通的府、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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