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结算大小额清算知识点
交流内容
一、支付系统参与者管理办法
(济银发[2008]161号)
二、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及手续
(银办发[2002]217号)
三、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及手续
(银办发[2005]287号)
四、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处理办法
(银办发[2006]255号)
五、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同三)
六、支付清算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济银办发[2008]236号)
一、支付系统参与者管理办法
*关于加入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
*1前提条件:参加并取得人行济南分行颁发的考试合格证书,具有银监部门的批文,取得营业执照和金融业务许可证。以直接参与者身份申请的,还需经过6个月的代理期、提供内控制度和支付业务应急预案、在央行开户等。
*考试办法:济银办发[2009]276号
*2申请流程:向当地人行提交申请文件,所属直参通过行名行号管理系统新增行号信息。以直参申请的,只报申请文件。
二、大额支付系统-基本规定1
*1业务处理规则:逐笔实时处理业务,全额清算资金。
*2参与者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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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参与者,直接与城市处理中心CCPC连接并在人行开设清算账户的银行机构及人行地市级(含)以上中心支行(库)。
*间接参与者,未在人行开户而委托直参清算资金的银行和非银行机构及人行县级支行(库)。
*特许参与者,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特定机构。
*3清算账户:分散在各地人行管理、集中摆放在国家处理中心NPC,只有直参、特参能开户。
二、大额支付系统-基本规定2
*4支付信息传输路径:发起行、发起清算行、发报中心、NPC、收报中心、接收清算行、接收行。
*发起行是向发起清算行提交支付业务的参与者;发起清算行也可以作为发起行向支
付系统发起支付业务。发、收报中心即CCPC。
*5支付信息效力:纸凭证与电子信息相互转换,具有同等效力。
*6支付业务密押:全国密押、地方密押
*发报中心经NPC至收报中心加编全国押;发起清算行至发报中心、收报中心至接收清算行加编地方押。
*全国押由人总行管理,地方押由人行济南分行管理。
二、大额支付系统-基本规定3
*7运行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每日8:30-17:00,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管理需要可以调整工作日及运行时间。
*8系统运行及参与者管理监督:统一管理
*制度规定、加入退出、业务管理
二、大额支付系统-基本规定4
*9日间透支计息:中国人民银行在计息时点按透支金额和利率对清算账户计收利息。
*10直参应缴纳大额汇划费用。
*11支付系统专用凭证:格式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定和印制,纳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间连方式必须
使用。
*12支付信息保存时间:NPC联机30个营业日、CCPC联机7个营业日。脱机保存时间按照同类会计档案的时间保存。
二、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1
*1处理的业务种类:7类
*规定金额起点以上的跨行贷记支付业务;
*规定金额起点以下的紧急跨行贷记支付业务;
*商业银行行内需要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处理的贷记支付业务;
*特许参与者发起的即时转账业务;
*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资金的移存和兑付资金的汇划业务;
*人行会计营业部门、国库部门发起的贷记支付业务及内部转账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支付清算业务。
二、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2
*2规定金额起点:目前为零,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管理需要可调整。
*3发送和接收支付业务信息的方式:应采取联机方式;出现联机中断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采用磁介质方式。
*4优先支付级次:
*救灾、战备款项(特急支付);
*紧急款项(紧急支付);
*其他支付(普通支付)。
二、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3
*5查询查复:
*基本原则: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复必详尽、切实处理。
*查询行有疑问或受理客户的查询事项,应在当日至迟下一个法定工作日上午发出查询,并打印查询书;
*查复行收到查询信息,打印查询书报业务主管审核同意后,在当日至迟下一个法定工作日上午予以查复,并打印查复书。对更改支付业务要素如收款人账号等的查询,必须严格以客户提交的原始汇划凭证的记载内容为依据查复。
*查询查复书应配对保管,登记簿的电子信息至少联机保留30个工作日,超过的必须以磁介质保存。
二、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4
*6撤销与退回处理:
*发起行需要撤销的,应发送撤销请求。NPC未清算的,即撤;已清算的,不能撤。*发起行需要退回的,应发送退回请求。接收行未贷记接收人账户的,即退;已贷记接收人账户的,对发起人的申请,通知发起行由发起人与接收人协商解决,对发起行申请的,由发起行与接收行协商解决。
*7日终处理:核对当日业务信息,不符的以CCPC数据为准调整。
二、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5
*8商业银行发起业务的处理:
*行内系统未与前置机直连的,根据发起人提交的原始凭证和要求确定普通、紧急的优先级次,由业务人员录入、复核,系统自动逐笔加编地方押后发送CCPC。
*行内系统与前置机直连的,根据发起人提交的原始凭证和要求,行内系统将支付报文发送前置机系统,由前置机系统自动逐笔加编地方押后发送CCPC。
*9商业银行接收业务的处理:
*行内系统与前置机直连的,前置机收到CCPC发来的支付信息,逐笔确认后发送行内系统,并按规定打印支付信息。
*行内系统未与前置机直连的,前置机收到CCPC发来的支付信息,逐笔确认,使用支付系统专用凭证打印支付信息。
二、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6
*10差错处理:
*录入错误的处理(见文件)
斋怎么读*接收人错误的处理(见文件)
*11异常情况处理:
*滞留业务的处理(见文件)
*支付业务信息核对不符的处理(见文件)
*被拒绝业务的处理(见文件)
*注意:系统对退回、核押错误、查询查复等相关操作建立登记簿。
二、大额支付系统-资金清算1
*1基本要求:直参应在其清算账户存有足够资金,用于本机构及所属间接参与者支付业务的资金清算。NPC收到发起行发送的支付业务信息,对清算账户头存足够支付的,立即进行资金清算并将支付业务信息发送接收行;不足支付的,按优先级次及收到时间顺序作排队处理。
二、大额支付系统-资金清算2
*2排队机制:
*排队顺序:1错账冲正,2特急大额支付,3日间透支利息和支付业务收费,4同城票据交换轧差净额,5紧急大额支付,6普通大额支付和即时转账支付。
炒鱿鱼的做法*直参根据需要可对特急、紧急和普通大额支付在相应队列中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各队列中的支付业务按顺序清算,前一笔业务未清算的,后一笔业务不得清算。二、大额支付系统-资金清算3
*3弥补头存不足的措施:
*自动质押融资机制和核定日间透支限额,同一直参在同一营业日只能使用其一。
*设置清算窗口时间(17:00-17:30)
*在预定的时间,NPC发现有透支或排队等待清算的支付业务时,打开清算窗口。在清算窗口时间内,弥补透支和清算排队的支付业务后即关闭,期间只受理弥补头存不足的支付业务;筹措资金的渠道:1向其上级机构请调资金、2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借资金、3通过债券回购获得资金、4通过票据转贴现或再贴现获得资金、5向人行申请再贷款。
二、大额支付系统-资金清算4
*4监控清算账户的措施:
*禁止隔夜透支:清算窗口预关闭前,NPC退回排队的大额支付和即时转账业务。人行当地分支行提供高额罚息贷款。
*设定余额警戒线,监视、查询所辖清算账户余额情况。行间、同级行之间不能相互查询,下级行不能查询上级行清算账户的有关信息。
*余额控制:清算账户不足控制金额的,不得被借记,超过该控制金额的部分可以被借记。
*借记控制:借记该清算账户的支付业务均不能被清算(人行发起的错账冲正和同城轧差净额除外)。
二、大额支付系统-纪律与责任1
*1总体要求:6不得
*不得拖延支付,截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
*不得因清算账户头存不足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怎样去除脸部皱纹
*不得疏于系统管理,影响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不得泄露密押和密钥,影响资金安全;
*不得有疑不查,查而不复;
*不得伪造、篡改大额支付业务,盗用资金。
二、大额支付系统-纪律与责任2教师证报考条件
*2具体要求:
*因工作差错延误大额支付业务处理,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
*违反规定故意拖延支付,截留、挪用资金,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
*工作人员在办理大额支付中玩忽职守,或出现重大失误,造成资金损失的;
*伪造、篡改大额支付业务盗用资金的;
*直接参与者在清算窗口时间内未及时筹措资金,造成人行多次提供罚息贷款的;
*直接参与者因清算账户头寸不足导致排队支付指令未及时清算,延误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和答复业务查询,造成资金延误的;
*因保管不善泄露密押,造成资金损失的;
nobody 歌词*在规定金额起点以上的跨行支付业务未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办理被退回,造成资金损失的。
三、小额支付系统-基本规定1
*1业务处理规则:批量处理支付业务,轧差净额清算资金。
*2关于清算账户:与大额支付系统共享清算账户清算资金
*小额与大额系统还共享密押系统、行名行号管理系统。
三、小额支付系统-基本规定2
*3支付业务:处理同城、异地的借记支付业务以及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下的贷记支付业务。*同城业务、异地业务。
*同城、异地贷记业务的信息传输(见文件);
*同城、异地借记业务的信息传输(见文件)。
*支付业务一经轧差即具有支付最终性,不可撤销。
*支付业务信息以批量包的形式传输和处理。
*贷记支付业务金额上限可以设定和调整,目前为5万元。
三、小额支付系统-基本规定3
*4风险控制: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央对手,对直参设置净借记限额。
*5运行时间:自然日、24小时不间断运行,资金清算时间为大额支付系统工作时间。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调整系统运行时间和资金清算时间,实施暂时停运(需公告停运时间和启用时间)。
三、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1
*1处理的业务种类:7类
*普通贷记业务种类;
*定期贷记业务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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