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智慧矫正”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智慧矫正”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司法厅
【公布日期】2020.11.06
【字 号】黑司通〔2020〕57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社区矫正
正文
 
黑龙江省司法厅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智慧矫正”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司通〔2020〕57号
 
各市(地)司法局:
  为全面开展“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智慧矫正”建设步伐,特制定《黑龙江省“智慧矫正”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司法厅
  2020年11月6日
 
黑龙江省“智慧矫正”建设实施方案
  “智慧矫正”是将现代信息技术与社区矫正工作深度融合而构建的信息化体系,是“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智慧矫正”建设对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要求,并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定我省“智慧矫正”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司法部“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和“智慧矫正”建设部署要求为蓝图,以社区矫正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为主线,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我省“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社区矫正信息化新格局,推动我省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坚持全省“智慧矫正”建设一盘棋,结合我省实际,完善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形成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信息化工作机制,整体推进我省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
  需求导向,服务实战。深入挖掘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应用需求,以解决实际问题和提效减负为出发点,将建设与应用同步推进,不断提高信息化实际应用水平。
  资源整合,高效运行。充分利用已有的信息资源,处理好现有业务系统和新建系统应用之间的关系,将存量整合与增量投入有机结合,发挥信息系统最大效益。
  融合创新,兼容升级。将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与社区矫正业务深度融合,坚持系统整体性、兼容性、延展性相统一,通过建立科研战略联盟、合作平台等多种方式,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提高智能化水平。
  安全保密,可管可控。做好冗余备份和安全防范,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系统关于保密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确保涉密信息和数据安全可靠、业务高效运行。
  二、建设目标
  按照司法部“智慧矫正”建设总体部署,搭建“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社区矫正信息化整体框架,形成全面覆盖、移动互联、智能应用、信息共享的“智慧矫正”建设新模式,实现以下建设目标:
  (一)数据化平台。以社区矫正管理系统“智慧矫正云平台”建设为引领,构建“云、管、端”一体化大平台,打造一云多端,多屏呈现,各类终端功能定位清晰、互联互通、数据汇聚、信息共享的一体化“智慧矫正”系统。按照“一切业务数据化,一切数据业务化”原则,动态感知、自动采集、智能识别社区矫正数据,实现全省社区矫正数据的汇聚互通。同时,深度挖掘相关部门特别是法院、检察、公安、监狱等政法部门相关的海量数据,形成社区矫正数据的有机整体,为数据应用提供基础支撑和决策辅助。
  (二)智能化监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传统社区矫正工作模式进行再造,通过部署电子定位终端、智能感知终端、移动执法终端等,对社区矫正对象行为表现信息进行全天候、移动化采集,构建集自动化数据采集、精准化分析研判、智能化管理决策于一体的工作模式,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从单一型人工粗放监管向集约型智能精细监管转变。
  (三)智慧化教育。充分利用远程视频教育、在线APP、VR教育、自助学习终端等信息化设备,向社区矫正对象推送相关教育内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人工智能分析模型,对社区矫正对象个体基础数据、过往行为数据、危险性评估数据、需求评估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智能生成推荐个性化的矫正方案。
黑龙江省移动营业厅
  (四)信息化帮扶。面向社区矫正对象及时发布社会保障、技能培训、就业需求等政策性、服务性信息。通过智能评估和智能决策,智能生成个性化的结对、联动、互助、人文、就业就学、困难救济等帮扶方案。支持在线帮教功能,便于社会力量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谈心谈话、心理辅导等活动。
  三、主要任务
  按照司法部“智慧矫正”建设总体部署,建设“一个平台、两个中心、三大支撑保障、四个智慧化融合”,具体如下:
  一体化平台建设
  依托黑龙江“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黑龙江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利用大数据、人工
智能、移动互联、物联网等新技术在社区矫正信息化的应用,有序开展智慧化融合建设,实现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数据统一汇聚,业务统一管理。主要包括:
  1.基础业务。完善相关功能模块,建设以社区矫正流程为主体,涵盖调配评估、交付接收、矫正执行、解除(终止)矫正等各个阶段,构建“覆盖全业务、贯通全流程”的一体化平台;采用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方式,实现各类执法流程网上办理,各类执法文书网上流转;基础业务模块能集成社区矫正其他相关子系统,实现社区矫正应用统一门户。
  2.定位监管。支持北斗、GPS、WIFI、、视频监控识别等定位技术和地理信息技术,实现对矫正对象进行动态跟踪、全时段监控;能够对矫正对象进行定位轨迹留痕,宜形成矫正对象时空档案,掌握其活动轨迹和异常行为;具备智能分析功能,发现矫正对象存在异常情况,能主动预警。
  3.远程视频督察。按照司法部有关要求,建立完善黑龙江省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支持开展人证比对、人脸识别、智能视频分析、移动执法视频接入和实时调度,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视频监控大联网。
  4.远程教育。建立在线教育功能,支持文字、视频等资源在线学习,支持矫正对象日常在线学习情况统计,生成学习日志等;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线查看所管辖范围内的矫正对象教育学习情况、简要信息、当月教育学习完成情况、历史月份教育学习完成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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