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移动通信公司集团业务合作管理办法
黑龙江移动通信公司集团业务合作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加强黑龙江移动通信公司集团业务合作管理,切实维护黑龙江移动的利益和形象,进一步提高我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二、业务合作原则
1. 合作得当,互惠互利,坚持共同发展的原则,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
2. 诚实守信,信用至上。
3. 遵守各项协议和规定,按照商业惯例处理业务事宜,保守商业机密。黑龙江省移动营业厅
4. 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交流和合作,提高双方的技术水平。
三、业务合作的项目
业务合作的项目包括:
1. 推广黑龙江移动的产品和服务。
2. 向黑龙江移动购买设备、技术和服务。
3. 向黑龙江移动提供设备、技术和服务。
4. 共同承担市场风险和责任。
5. 其他双方协商的业务项目。
四、业务合作的程序
业务合作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双方应表达意向,签订谅解备忘录。
2. 双方按照谅解备忘录的内容进行商务洽谈。
3. 双方商定具体合作方案,签订合作协议。
4. 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时履行义务。
5. 在合作期间,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出现的问题。
6. 合作结束后,进行总结,完善文件。
五、业务合作的责任
1. 合作方应积极协助黑龙江移动推进业务,共同落实合同的条款。
2. 合作方必须遵守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合同的义务,并按时按量支付合同款项。
3. 如遇合同变更或解除,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后续事宜。
4.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黑龙江移动通信公司集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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