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文件名命名规则
linux文件名命名规则
在Linux系统中,文件名的命名规则如下:
1. 文件名可以包含字母(大小写敏感)、数字和特殊字符(如下划线、连字符、点号等)。
2. 文件名长度最长为255个字符。
3. 文件名不能包含空格和斜杠(/)。
4. 文件名可以以点号(.)开头,表示隐藏文件。
5. 文件名中的大写字母和小写字母被视为不同的字符。
6. 文件名中可以包含中文字符,但不建议使用,因为可能会导致兼容性问题。
7. 文件名中可以包含特殊字符,但某些特殊字符可能有特殊含义,需要进行转义或使用引号括起来。
需要注意的是,文件名的命名规则在不同的文件系统中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跨平台使用文
件时需要注意兼容性。
文件名的命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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