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行为规范[5篇]
第一篇: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为规范全体管理人员(包括部门经理、副经理、助理、主办及从事纯管理工作人员)的行为,树立公司现代文明形象,培养员工现代文明品质,提高管理水平,特制订本规范。
一、仪表仪容规范
1、按规定要求穿工装、佩戴工号牌。
2、保持头发整洁,自然大方,不留怪异夸张发型,不染奇头发,男不留长发,女不披头散发。
3、保持脸面整洁,男不留胡子,女不化浓妆和奇妆。
4、不佩戴过多饰物,不使用过浓香水。
5、保持工装整洁,服饰端庄大方,穿外套工装不敞胸;男士应打领带,穿衬衫、T恤等工装应束于裤、裙之中;按规定可不穿工装时服饰应整洁端庄大方,不穿奇装异服和过露服饰。上班不得穿拖鞋和背心。
二、行为举止规范
1、根据上班时间提前打卡进入办公室,不迟到,不漏打卡,不代打卡。
2、进入办公现场,必须在上班前搞好个人卫生,整理好个人物品。
3、上班后搞好各自岗位周围和包干区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七净二无二整洁(地面净、玻璃净、台椅净、设备净、物件净、门窗净、橱柜净、无杂物乱放、无卫生死角、布置整洁、物品放置整洁)。平时注意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
4、坐姿端庄,不明显躺倚,不趴台桌,不坐台桌,脚不高跷。不伸懒腰、挖鼻孔、掏耳朵、剪指甲。
5、在工作场所不吹口哨,不哼小调,不唱歌曲。在公司范围内不吸烟。
6、在工作场所不吃食物,不干私活,不脱岗,不扎堆聊天,不嘻笑打闹,不对客人打哈欠、打喷嚏,不看文娱书刊,不抱拿取暖物品,不玩电脑游戏等。
7、少打和不长时间打私人电话(每次不超过3分钟),不长时间接待亲友,且不得影响工作。
8、除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外,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不得搞等文娱活动。
9、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得影响工作和形象。
10、遇到顾客投诉,不得推诿,如不在本部门、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应主动与其它部门或人员联系,并作引导。
11、下班前应收拾好台桌和办公用品,贵重物品应放置在安全处或规定处。
12、下班离岗前应检查卫生,搞好“三清”工作。
13、上班参加会议和各种有组织的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14、到营业现场应以身作则,自觉执行“一线服务人员行为规范”。
三、语言规范
1、不用绰号或单用“喂”、“哎”等称呼、招呼他人。
2、不说粗言俗语、污言秽语。
3、接待说普通话的客人(包括顾客)应改用普通话。
4、第一个接听外线电话,应首先说:“您好,家电城,”第一个接听内线电话,应说:“您好,××部。”
5、工作相约,敬语在先,事后道谢;打断别人工作应说:“对不起,打扰一下”,征得对方同意后再插入,事毕道谢。
6、接待客人应自觉敬语招呼,接待结束应敬语相送。
四、内外部关系处理规范
1、尊重上级,执行上级的工作指令。与上级有不同意见可以陈述,但不争辩;不能完成或
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应向上级及时汇报,不得隐瞒拖延;对上级违反操作规程的指令,可以不执行但应向上级或有关部门作出说明。
2、同事间应谦恭相让,互敬互尊,出现矛盾及时主动和解。工作中产生矛盾而影响工作时应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请求协调。
3、爱护下级,不辱骂、不训斥、不报复部下;对下级的错误和缺点应及时指出并进行帮助,对下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纠正并作考核奖惩。
4、发现有直接危害公司财产、安全等严重不良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上级领导;发现上司和同事有其它不良行为应实事求是向上级反映,不得私下扩散。
5、对待服务对象礼貌和蔼,认真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服务对象解决困难。如无法解决应作出解释;发表自己意见和解释问题应心平气和,有理讲理,无理不争理。
6、工作场所不接受他人敬烟。禁烟区内礼貌、及时制止任何人吸烟。对客人的不文明言行应礼貌制止,做到有礼有节。
7、外出工作应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和对方的规章制度。
五、道德规范
1、节约用电、用水、办公物品及各种材料。文明使用和自觉维护各类公物,不私自占有公物,不私自出借公物。
2、不侮辱、诬告、诬蔑、造谣、中伤他人,不挑拨离间,不在背后非议他人,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揭他人的生理缺陷和个人隐私。
3、不骂人,不打架,不无理取闹,不搞流氓行为。
4、不挪用、贪污、盗窃公共财物(包括物品、商品货款、票据等),不私自占有和偷拿他人财物。
5、不得委托和要求业务部门、柜组和营业员等代销私人商品。
6、不索要业务关系户的物品、钱财及宴请。接受超过规定价值的馈赠应及时上交。
7、不欺骗、议论、奚落、刁难、侮辱、打骂顾客和业务关系单位人员。
8、不泄露公司商业机密。
9、不参加有损公司利益的商务活动,上班时间不准炒股。
10、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利用职权搞个人创收或捞取利益。
六、考核、奖惩:
1、行政管理部负责对全体管理人员执行本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管理人员执行本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对违反本规范的管理人员及其所在部门和领导,对照《员工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一九九九年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为规范公司与职工双方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合同管理
1、凡公司的在职职工,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都应当按本制度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公司对各类人员按照劳动合同实行统一管理。
2、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书经双方签章和市劳动仲裁机构鉴证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3、劳动合同的内容有以下条款:企业员工行为规范
①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③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④劳动纪律;
⑤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和续订;
⑥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⑦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
⑧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4、劳动合同的签订
①董事会成员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其他领导干部和职工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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