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04.27
【字 号】京教基二〔2021〕7号
【施行日期】2021.04.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进出京最新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文件的通知
 
京教基二〔2021〕7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近日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该《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课外读物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对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时代新人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有利于提高中小学生课外阅读质量,有利于课外读物与课程教材形成整体育人合力,有利于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二、严格落实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要求。各区和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管理办法》,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纳入教材工作机制,压实管理责任,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的“防火墙”。区教委要制定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方案并报市教委备案,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学校要制定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并报所属区教委备案,细化落实教育部规定的进校园课外读物范围、原则、推荐程序及要求,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
  三、大力推动校园阅读活动。课外阅读是学生自主学习的重要方式,有助于学生开阔视野、自我发展。各区和学校要建立校园阅读活动激励机制,推动书香校园建设,鼓励师生因地制宜开展阅读活动,发挥课外阅读培根铸魂、启智润心作用,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四、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和追责处理。市区校要建立健全课外读物进校园监督检查机制,督导部门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纳入督导范围,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依法依规予以追责处理。学校加强日常监管,区教委定期开展抽查,市教委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督查,共同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
  各区要高度重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以落实《管理办法》为契机,迅速对全区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于2021年6月1日前将自查报告及本区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方案报市教委备案(请将加盖区教委公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ys v)。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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