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继承公房规定是怎么样的
房屋的继承是我们很多的⼈会遇到的⼀件事情,因为⼀般⽗母在去世后会将⾃⼰⽣前的所购买的房屋赠与给⾃⼰的孩⼦或者是在他们去世之后⾃然的继承给他们的⼦⼥。对于继承来说⾃⼰购买的房屋会因为出资的⽅式的不同⽽有所不同。那么北京继承公房规定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店铺的⼩编为⼤家来解答⼀下关于北京继承公房规定及其相关问题。
⼀、北京继承公房规定是怎么样的
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申请变更为公房承租⼈的须满⾜以下基本条件:原承租⼈死亡或外迁;与原承租⼈为同⼀户籍;是原承租⼈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共同居住⼀年以上;没有其他住房。另外,满⾜条件的当事⼈还须写出书⾯申请,经出租⼈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
《北京市⾼级⼈民法院关于因直管公房租赁引发纠纷的受理问题的意见》(2003年11⽉27⽇ 京⾼法发[2003]350号)规定因直管公房租赁引发的各种纠纷,既有民事法律性质的争议,也有⾏政法律性质的争议,应区别对待。对于直管公房承租⼈与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在履⾏直管公房租赁合同过程中,因违反合同规定的房屋保护、维修、房屋租⾦交纳、承租⼈变更等权利义务发⽣的纠纷,作为民事案件处理。对于直管公房承租⼈死亡后,承租⼈的共同居住⼈对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依职权变更直管公房承租⼈提起的诉讼作为⾏政诉讼处理。进出京最新规定
查了很多公房承租⽅⾯的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发现关于公房承租⼈变更问题的最新规定为1995年《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启⽤〈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的通知》中双⽅议定事项的第七条:租赁期限内,⼄⽅同⼀户籍共同居住⼀年以上⼜⽆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续。
如果根据这条规定,显然如果要变更公房承租⼈,那么申请⼈要满⾜以下⼏个条件:⼀、同⼀户籍的家庭成员;⼆、共同居住⼀年以上;三、没有其他住房;四、其他家庭成员⽆异议。
按照以上的规定,如果已经另外有房屋了,⼜变更成了公房承租⼈,应该是可以撤消的。
⼆、哪些财产属于遗产的范围
依据《中华⼈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合法财产,包括:
(⼀)公民的收⼊;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活⽤品;
(三)公民的林⽊、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三、公有住房买卖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从实践中的情况来看,公有房屋的买卖,买卖双⽅必须持有房屋所在地城市⼈民政府规定的证明⽂件。
任何单位或个⼈不得擅⾃买卖公有住房。公有房屋买卖时,应当根据国家规定进⾏房地产价格评估。
公有房屋买卖必须经过交易审核后,才可办理所有权登记。出售公有房屋所得价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使⽤。
出售公有房屋时,承租⼈有优先购买权。公有房屋出售给外国⼈的,应当符合涉外房屋买卖的有关规定。以上就是⼩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对这些问题有了更进⼀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较复杂,店铺也提供律师服务,欢迎您前来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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