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两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思南县月嫂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核定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
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总经理或临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或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总经理;决定有关总经理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临事;决定临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总经理的报告;
5审议批准临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
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临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和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总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总经理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总经理的职权..
第十七条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不设董事会;设总经理一人;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总经理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总经理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九条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家政服务公司经营范围1负责召集的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和处理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理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报告;
第二十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总经理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总经理、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总经理、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总经理、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总经理、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八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四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5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6宣告破产..
第二十八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