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律师代理法律服务合同
托付律师代理法律服务合同:
托付方(甲方):姓名(或名称)
住宅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
住宅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甲方因,托付乙方供应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接受甲方托付,指派律师担当甲方的代理人(辩护人)或供应的法律服务活动。乙方的代理权限详见托付书。
二、乙方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学问和技能,就甲方托付事项供应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职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依据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协商退费,但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师代理的除外。
三、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务费元,并担当乙方供应服务过程中甲方应当支付的差旅费、通讯费、文印费等费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务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其它费用结案后据实结算。
四、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或收取合同商定以外的费用。但甲方增加诉讼恳求或对方提起反诉的另行收取法律服务费。
五、甲方应照实向乙方陈述案情,供应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或证据线索。乙方收到甲方供应的证据原件应妥当保管,并向甲方出具收据。
六、乙方依据甲方供应的证据线索视案情进行调查取证。同时帮助
甲方将相关证据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七、甲方应保证供应相关证据的客观真实。乙方接受托付后如发觉甲方有捏造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有权解除与甲方的服务合同,甲方交纳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八、乙方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隐私、商业隐秘、技术隐秘负保密义务。
九、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乙方未尽商定义务或无故解除协议,法律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解除协议,法律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审下达判决书(包括调解书、裁定书、非讼事宜完成等)时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交纳服务费后生效。十二、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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