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昔齐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将杀之。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孔子奚取焉?取非其
旌 此段出自孟子《滕文公下》,翻译成现代文,意思是:
孟子说:“从前,齐景公打猎,用旌旗召唤看护园囿的小吏,小吏不来,景公要杀他。志士不怕弃尸山沟,勇士不怕丢掉脑袋。孔子(称赞那个小吏,)取他哪一点呢?取的是,不是他应该接受的召唤标志他就是不去。如果我不等诸侯的召聘就主动去谒见,那算什么呢?而且所谓委屈一尺可以伸直八尺,是根据利益来说的。如果只讲利益,那么假使委屈了八尺能伸直一尺而获利,也可以去干么?从前赵简子派王良给自己宠幸小臣奚驾车去打猎,一整天打不到一只鸟。奚回来报告说:‘(王良)是天下最无能的驾车人。’有人把这话告诉了王良。王良说:‘请让我再驾一次。’经强求后奚才同意,结果一个早晨就猎获了十只鸟。奚回来报告说:‘王良是天下最能干的驾车人。’简子说:‘我就叫他专门给你驾车。’也对王良说了。王良不肯,说道:‘我为他按规矩驾车,整天打不到一只;不按规矩驾车,一个早上就打到了十只。《诗经》上说:“不违反驾车规矩,箭一出手就能射中。”我不习惯给小人驾车,请同意我辞掉这差使。’驾车的人尚且耻于同(不守规矩的)射手合作,即使这样的合作能猎获堆积如山的禽兽,
也不愿去干。如果背离正道去屈从他们诸侯,那算什么呢?而且你错了:使自己变得不正直的人,是不能够使别人正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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