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与义的区别
论孔子之“仁”与“义”
内容提要:“仁”是整部《论语》的核心观念,也是孔子思想的核心。“义”则为后来的孟子发展成为儒家的一个主要观念,几乎可以和仁并列,“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就是这种情况的真是写照。但是在孔子那里,义与仁并不是并列的。大体上来说,仁是义的基础,仁是内容义是形式。仁,是孔子思想中一个总括性的概念,义、智、勇等各种德行科目则由其所出为其所用。
应该注意的是:一,孔子将君子人格划分为圣人、仁人、君子三个等级的时候,说:君子“修己以敬”,仁人“修己以安人”,圣人“修己以安百姓”。他也多次提到并未见过圣人与仁人,并说自己“若圣与仁,吾岂敢也”,现世但见“有恒者”。虽然在整部《论语》中对“仁”并没有明确的描述性定义,但是我们还是可以从他和弟子们的对话中推出仁的两个基本内涵:一曰:“爱人”;一曰:“忠恕”。而“义”之概念在《论语》中则大多和别的德行科目一起论及,可见“义”是一种道德自律;二,“仁”在孔子那里是一个不动的概念,是自古便规定的概念,而“义”则是一个变动的,因时而异的概念。但义之概念无论在何时都有一个一以贯之的东西,即义是仁的表现,必须符合仁的要求;三,仁是孔子的目的,而义是孔子达到仁这个目的的手段。仁
关键词:仁,义,内容,形式,道德自律
儒家之经典众多,其中首推“四书”,然儒学之基础在于《论语》是不必争议的。《论语》中,除了“之乎者也”这类动词外,出现最多的便是仁了,达到106次,仁是《论语》核心亦无须多论。仁,为孔学之第一要义。
然则何谓“仁”,《论语》论及仁的地方很多,但真正正面描述的给仁下了定义的地方却少之又少。孔子在回答弟子关于仁的问题是常常有两种情况。一,针对弟子的问题回答。比如司马牛问仁,孔子嫌他多嘴,就说“仁者,其言也讱”(《颜渊》•3);二,表面回答仁,其实讲的是其他范畴。如颜渊问仁,他说“克己复礼谓仁”(《颜渊》•1),就是讲礼,强调个人和礼的关系;仲弓问仁,他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颜渊》•2),就是讲恕,强调个人和他人的关系;即使同一个人问仁他的回答也不同,樊迟三次问仁,他说了三个答案:“仁者先难而后获,可谓仁矣”(《雍也》•22),“爱人”(《颜渊》•22),“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
虽之夷狄,不可弃也”(《子路》•19)。可见,孔子论仁是本着教育的目的的,并非要给仁下一定义。然我们还是可以从这些关于仁的论述中摸到一些一以贯之的东西。“仁”主要有两个内涵,一曰:“爱人”;一曰:“忠恕”。爱人,即尊重别人,对别人好;忠恕,忠,“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28),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之学,皆由仁出,其政治、伦理之观念亦本与此二者。后面将详细论及。
义,孔子亦未明确定义,但“义”为孔子的内在的德行规定这几乎成了大家公认的观点。义字,古意的解释是宜,即适宜,应该怎么做,是道德自律,对人有一定的约束作用。然义的约束作用也不同于礼,“礼是外部规定,义是内心约束。礼比义强制得多”(李零语)。孔子论义常常和其他概念放到一起讲,如“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里仁》•16),“不义且富贵,于我如浮云”(《述而》•10),“君子以义为质”(《卫灵公》•18)。这是和君子放在一起讲,“见义不为,无勇也”(《为政》),“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阳货》•23)。这是和勇放在一起讲,“信进于义,言可复也”,这是和信放在一起讲,等等不一而足。我们从中可以推出一个重要的观点:“义”是一个对其他德行科目具有强制作用的统摄性的德行科目。所以,我们可以说,义是孔子之学的第二要义。
那么仁和义的关系究竟是怎么样的呢?简单来说,仁是义的基础,仁是内容,义是形式。仁,在孔学之中的地位,就好像黑格尔之绝对精神在其体系中的地位,孔子之学一切德行的,政治的,伦理的范畴都是必须符合仁之概念的内在的规定,义尤其如此。如“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八佾》•3)。但仁又不是绝对精神那种演化万物的本源,只是德行科目的最终的内在规定。
首先,“仁”是一个模糊而广泛的概念。具体说来,在《论语》中,仁有以下三方面的意思:
一、“仁”的精神是从主体身心出发,超越血缘关系而尊重他人权利并普遍性地爱他人。这是仁最重要最本质的特征。单单在《论语•颜渊》中,论及此的就有三条之多,“樊迟问‘仁’。子曰:‘爱人’。”(《颜渊》•22)“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仁乎哉?’”(《颜渊》•1)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颜渊》•2)孔子认为,仁者“修己以安人”,即是说的推己及人之事。仁者不能仅仅是“修己以敬”,要爱护别人,将心比心。后世孟子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思想就是从这里汲取的。
二、仁者之乐是从心中自然出现的生命本性快乐。
孔子的确很重视“仁与乐”(此为快乐之乐,不是礼乐之乐)的关系,他认为:“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公冶长》•23),“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卫灵公》•8)。 应该看到,孔子处在周代礼崩乐坏的时代氛围中,其“乐”生态度的内涵相当深沉。冯友兰先生对此有所解悟,认为“孔子生活在社会、政治大动乱的年代,他竭尽全力改革世界。他周游各地,还像苏格拉底那样,逢人必谈。虽然他的一切努力都是枉费,可是他从不气馁。他明知道他不会成功,仍然继续努力。……这样做的结果,我们将永不患得患失,因而永远快乐”。 所以孔子说:“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 可以说,孔子的“乐”,是一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乐,一种面对困境和失败而无所萦怀的乐,一种超越自我得失的“知命”之乐。因而“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 换言之,只有进入“仁”的层面,才能获得生命的大乐。孔子将忧乐问题看得很深,因为,人生的乐与忧问题成为了一面镜子,使每个人的内在人生观、幸福观和生死观得以呈现出来。
三、“仁”的境界是人的自我修养和人格完成之境。
在孔子那里,修身的目标有三个阶段:君子“修己以敬”,仁人“修己以安人”,圣人“修己以安
百姓”。圣人的达到不仅要道德高尚还要有权势,所以很难。而仁人需要的就只是道德高尚了,所以还有希望。而孔子关于仁人的达到的论述相当丰富:诸如:“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公冶长》•30),“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里仁》•2),“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里仁》•3),“苟志于仁矣,无恶也”(《里仁》•4),“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者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里仁》•5),“我未见好仁者,恶不仁者。好仁者,无以尚之;恶不仁者,其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尽有之矣,我未见也”(《里仁》•6),“人之过也,各于其党。观过,斯知仁矣”(《里仁》•7),“巧言令,鲜矣仁!”(《学而》•3)孔子从正反两方面都论述了仁者应有的自我修养和君子们应达到的人格之境。值得注意的是,孔子的仁道思想有很浓厚的实践彩,却在后世的宋明理学中被抹杀了,韩国学者丁若镛(1762~1836)就曾经反对宋明理学这种观点(《哲学研究》2008年第二期),在这里概不论述。
由以上论述可以知道,“仁”在孔学中基本上可以看作是一个总括性,总源性的概念了,可以说是一个基本不动的概念了,是一切概念的基础。那么“义”呢?
“义”究竟是什么呢?
《左传》中有“郑伯克段于鄢”这么一个故事,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左丘明在故事后有一段评论,《左传》与《论语》概出于同时代,并且后世流传之《左传》又称为《春秋左传》,可见此书与孔子相距不远。因此它的价值标准可以被认为和时代契合。左丘明说“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可见,义就是你做该你做的事,不做不该你做的事,是一个人的道德自律。《论语》中也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就是指的人要有道德的自制力,不做越轨出格的事。
不仅如此,义作为人的行为的内在道德标准,对不同身份的人它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比如,孔子认为“使民也义”,子路批评荷蓧丈人,说“君臣之义”不可废,做官使行义,隐而不仕是无义,而百姓则在要安于现状就叫做义了。这样看来义,可以认为是现代的职业道德,不同的人按照不同的标准执行。而且,义在不同的情况下也会有不同的内容,如“信近于义,言可复也“就是说的这一点。
义,因为其变动性,实在是没办法一个确定的概念来描述,只能说义就是适宜,是应该
做的事,但又不同于法律和礼仪那样强制,是人心中的道德自律。但又要受仁的约束。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哲学教研室教授方尔加说:“仁是内容,义是形式。它们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这个仁在孔子里头,是最高的道德理念。仁,爱人,仁是一种爱的情感。最高的道德。但是这种最高的道德,最高的理念,最高的精神,要通过某种形式表现出来。你想实现你美好的理想,想实现美好的道德,那么你必须要通过做事情。必须通过某种具体的形式。你要不通过做事情,不通过某种具体的形式,某种途径来实现这个道德,那你是不义的。所以义,它是一种实现仁的形式,实现美好道德理念的形式。”《礼记》中有“义者艺之分,仁之节也。”的话,也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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