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事勿取在黄历的意思
余事勿取在黄历是什么意思
余事勿取在黄历是指不要去做多余的事情。它对应的还有另外一个成语叫多事之秋,也就是形容这件事让你觉得很头痛。用在这里最恰当了。这个词出自《南史·齐纪上·废帝东昏侯》:“(帝)性嗜酒,又为大司马从事中郎,于省中造酒楼,无复节限,日饮数升。后因小不惬意,即杀人取乐,由是为长安中患。”意思是:皇帝刘子业个性嗜好喝酒,而且身兼要职,常驻皇宫内苑省,建造酒楼,日饮几升,并肆意杀人取乐。自此以后成了长安城的祸患。另外,还可以将它理解为和“断章取义”相似的意思。
第一,多事之秋,很多麻烦来源于酒醉胡闹。所谓“酒醉壮胆”、“酒壮怂人胆”,所以酒桌上面可以什么都敢说,也可以什么都不敢说,甚至于什么都敢干,这样的场合往往伴随着争执,同时也伴随着刺激,但也可能引起纠纷,带来麻烦,所以才有“多事之秋”这个词。第二,看到的事情太多太杂,没办法选择正确的方向。我们知道,一件事情的发生总会有许多客观原因,比如物质的缺乏、自然条件的局限、主观条件的制约等等,但问题在于有些事情偏偏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并且令我们猝不及防。如果人们总是听之任之,或者追究各种各样的原因,就会
导致决策过程变得漫长,拖延了处理时间,影响工作进度,甚至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
下一步,那么在这个事情之前的事情呢?之后的事情呢?这时候,每个人都应该认真审视一下自己,从心理学的角度讲,我们需要改变一下态度,回归简单。就像这个词说的:“皇帝喜欢喝酒,却让一个已经不想再当皇帝的人来掌权,而他又是一个醉鬼,无法独立判断自己行为的正误,更不懂得管理朝政,结果把国家弄得四分五裂;东晋王朝的覆灭,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桓温功高震主,威胁到谢安等人的地位,所以在公元357年以“莫须有”的罪名加害谢安;宋代陈尧咨、李密为国尽忠,然而朝廷软弱无能,一味屈服于外族,最终国亡被俘;明朝大臣在太监魏忠贤的打击下集体下岗,一心向死,只求保命;再往前追溯,三国时期袁绍父子内讧,袁氏兄弟斗得两败俱伤,曹操趁机大举攻击,先占领冀州,后逐鹿中原……
余事勿取,今天是宜表示“不可为”。比如说,今天不适合外出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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