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河泾漫步(9)—明强小学堂的校规
漕河泾漫步(9)—明强小学堂的校规
位于康健路习勤路的求知小学,创办于1889年,初名为漕河泾义学,由地方乡贤捐资兴办,后由上海知县裴大中改称为明强小学堂,解放后长期改称漕河泾中心小学,今为求知小学。
以下内容为1906年明强小学堂校规:
一、本学堂奉宪谕设立,以养成初级普通卒业后送高等官(立)小学堂为宗旨。若学生资性平常,或以谋生为急,将来志于农工商贾各项实业,二三年后,教得浅通字义,明习书算,以广营生。
一、本学堂学生定额三十名,自七岁起至十二岁止。现风气初开,暂从宽至十四岁,分为蒙学、小学两级。字义未通者人蒙学组,略知书算者入小学级,由本学堂考验各生所学程度,依次分隶,遵章教授。蒙学级五年卒业,小学级四年卒业。
一、本学堂学科凡分十门,隶小学级老,一修身、二讲经、三句读、四国文、五英文、六算术、七地理、八历史、九物理、十体操。隶蒙学级者不读英文,温习经书。
二、本学堂教员,礼延宪取师范生一人,西文教习一人,教员如两不合意,须均先期知会。学生溢额十名以外,再延帮教一人。有志于愿任义务,不拘何门,尽可随时来堂教授。
三、本学堂每逢星期日,隶小学织者,上午三小时讲解字义,考验六日所习功课初(小学)级休业。隶暑假。万寿、圣诞各一日、清明、端午、中秋各假三日,暑三十五日,年假三十日。
四、本学堂学生,如资性钝劣,譬喻讲解分毫不悟,并违犯学规数至十次及屡假旷课、累戒不悛者,随时斥退。
五、本学堂设在镇北大寺前,因费黜辍工之财神堂,改作应需讲堂,教员室、理事室、司役室、坑厕、体操场,遵章修饰,务须洁净,总以宜于卫生为式。
六、本学堂开办伊始,一应台桌椅凳,图书典籍,体操物件,由管姓捐助鹰洋二百元置备,应需经费,每年奉宪捐廉。
七、本学堂常年经费,每年逐项撙节,由宪捐廉钱六十千文,尚需的款仍须四百千文。每年奉宪捐廉之六十千文,尚须的款济用,拟即会合委董邀集绅商劝募捐齐。集金请核示立案,
泾按年报销,张贴门前,以昭大公。
八、本学堂遵例不收学费,仆人在堂服役,每生每季各赏钱二百五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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