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潍城区人才优选政策解读
2022潍城区人才优选政策解读
为深入学习贯彻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人才强市建设,以人才发展引领支撑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提升“四个城市”建设,现就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提出如下政策。
一、更大力度引育“高精尖缺”人才
1、集中资源引进顶尖人才。对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随引随议,视人才和项目情况,分类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经费资助,以及最高1亿元的政府性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对入选省“一事一议”顶尖人才的,在享受省支持政策的同时,市财政给予项目单位30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通过我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专家、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在享受国家和省支持政策的同时,市财政再给予每人100万元、每个团队300万元的经费资助。
2、提升鸢都领军人才工程。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所需,每年遴选50
名以上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团队),给予每位领军人才100万元、每个领军人才团队300万元的经费资助;围绕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学术学科或专科带头人,每年遴选10名左右鸢都学者,市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以及连续2年实缴税金3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年给予1-2个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配额,专项用于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对管理期满评估特别优秀的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可直接纳入下一管理期持续扶持。
3、鼓励柔性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对新引进海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成效明显的用人单位,依据聘用数量、期限、薪酬等情况,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工薪补助。针对全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面向国内外聘请产业首席专家,由市政府颁发聘书,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的工作经费,并按实际贡献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我市企业所建市外研发中心和孵化基地全职聘用的高层次人才,视同在潍坊工作,可单独申报市级重点人才工程。
二、分类推进重点人才发展计划
4、实施企业家发展领航计划。市里每年选派100名以上企业家人才赴研修考察,选拔300名以上企业家人才在国内接受高端培训。实行市、县联动,“十三五”期间将企业高管人才全部轮训一遍。鼓励企业家充分发挥引才育才用才作用,市财政每年按申报入选1名国家“”“*”
专家20万元、1名泰山系列重点人才10万元标准,奖励企业主要负责人,最高不超过50万元。
5、实施博士人才重点引进计划。对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新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以及来潍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助,期限5年。对新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为2年。对出站留潍或来潍在企业工作的博士后,再给予每人2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对在潍自主科技创业的博士,依据创业项目市场前景和效益评估情况,市财政分三类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创业经费资助。
6、实施大学生集聚计划。对企业、乡村医院、乡村学校新聘用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以及来潍自主创业的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助,期限3年。对企业新录用的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以及来潍自主创业的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助,期限1年,其中对“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补助期限为3年。来潍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享受现有创业补贴、房租减免、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
7、实施行业领域重点人才培养计划。着眼以“四新”促“四化”,分行业领域制定专项人才支持
计划。每年遴选50名左右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津贴。对金融、设计、法律、外语、物流等急需紧缺人才,每年遴选一批鸢都英才、鸢都之星,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人2万元、4000元的一次性资助。每两年遴选一批乡村之星、和谐使者、会计领军人才等高层次实用人才,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600元津贴。
潍8、实施高技能人才素质提升计划。每年遴选50名左右首席技师,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600元津贴。抓好职业院校订单式培养、“金蓝领”培训项目、现代学徒制试点等计划组织实施。对在企业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给予个人1500元、20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助;对在市内职业院校学习期间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每人500元、1000元标准给予所在院校一次性奖励。对创建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技师(名师)工作站的,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经费资助。支持建设发挥产业优势、吸纳全国高校大学生的实习实训基地。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技能大赛奖励的个人(团队),市财政按获奖层级给予2万-50万元奖励。鼓励获奖者所在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三、激励人才充分发挥作用
9、支持人才创业和项目研发。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创新,或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新创业。离岗创业期间保留人事关系,发放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工龄连续计算。每年举办潍坊海内外英才创业周活动,对在潍落地的获奖项目,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50万元的创业经费资助。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以上的,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省科学技术最高奖、省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中国专利金奖、山东专利奖特别奖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内、国外发明专利的,分别给予每件2000元、1万元补助。
10、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改革。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以科技成果入股企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期权、技术入股、股权等多种形式的奖励,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科技人员就地转化科技成果所得收益,可按至少80%的比例奖励给技术成果完成人以及对技术成果转化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科技人员可以高新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入股创办科技型企业,所占注册资本比例最高可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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