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市区公共自行车项目实施方案...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市区公共自行车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3.05.22
施行日期
2013.05.22
文号
潍政办字[2013]50号
主题类别
水利综合规定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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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市区公共自行车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3]5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潍坊市市区公共自行车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2日 
  潍坊市市区公共自行车项目实施方案
  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是2013年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之一。为切实搞好项目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规划,周密论证,一步到位,确保成功”的要求,建设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公共自行车系统。通过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切实方便众出行,加快提升慢行交通分担率,优化城市交通结构,促进大气环境品质改善,提升城
市形象和居民幸福指数。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2013年实施范围为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含经济开发区)和高新开发区的建成区、“三河”沿岸及其他城市风景区,到2015年逐步扩展到滨海开发区和峡山发展区。
  (二)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2013年9月底前):完成初建并投入运营,初建规模定位为556个站点、15390辆自行车(投放数量)。
  第二阶段(2013年底前):依据初建后运营情况和社会需求进行调整和增加,争取2013年底前达到18000辆以上投放规模。
  第三阶段(2015年底前):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市民需求,逐年提升规模,达到30000辆以上投放规模(不含滨海开发区、峡山发展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明显改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达到65%以上。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方法
  (一)规划定点。成立由市市政、规划、交通、公安(交警)部门以及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政府和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组成的站点规划小组。站点规划小组依据有关城市规划,在图上定点、现场踏勘的基础上,编制站点规划。建成区的站点覆盖半径控制在300-500米,具体建设规模在统筹考虑规划定点情况、系统运营情况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科学测算。组织专家对站点规划进行论证后,报市政府批准确定。滨海开发区、峡山发展区的站点规划由滨海开发区、峡山发展区管委会自行组织。
  (二)项目建设。公共自行车项目建设由信息平台、管理中心及调度管理系统的安置场地、公共自行车和站点亭棚四部分组成。公共自行车系统软件及设施设备实行集成采购,具体由市政府采购中心按BOT模式统一招标采购。
  信息平台分为后台和前台两部分。后台为管理调度系统,前台为站点的信息传递和车辆控制系统。前台控制设计以IC卡和手机借还车为主要方式,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电子信息技术,预设同各县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相互联通的功能,确保实现全市“一卡通”。
  管理中心及调度管理系统的安置场地,为信息平台、建设期间的车辆装配和暂存及正常运营期间的库房和保养车间提供场所。市级建立管理中心;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和高新开发区分别确定区域性停保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满足3辆以上调度车和200辆以上自行车存放,并能为本区域调度管理人员提供驻扎休息服务。区域性停保场地由各区(有关开发区)负责落实,可通过新建或租用方式建设,费用纳入市级统筹。在管理中心办公场地具有足够容量时,可以考虑兼容有效辐射范围内的停保服务。
  站点亭棚作为配套项目另行组织实施,可考虑采取市场化融资模式,由市市政局提出建设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运营管理。管理体制实行“管理中心+运营公司”的管理模式。市市政局成立公共自行车管理中心,负责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的运营管理工作。将项目建设与5年的运营维护一体招标,由中标单位组建1家本地注册的分公司(子公司)承担具体的运营维护事务(主要包括日常巡查、车辆维修、设施保洁和车辆调配等,负责配合管理中心搞好系统平台的管理维护、二次开发和软件升级工作)。市市政局与中标单位签订长期的战略合作协议,中标单位同时获得市区公共自行车后期增容业务,并负责废旧设备的折价回收,具体价格由市市政局
会同市财政部门通过采购招标程序确定。市市政局会同市财政、物价部门按照“短时免费、便民服务”的原则,制定自行车使用的收费标准和押金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市政、规划、交通、财政、建设、公安、物价、旅游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以及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和高新开发区分管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市区公共自行车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共自行车项目建设进行总体指挥和协调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保障资金。市区公共自行车项目的调查研究和方案设计由市财政核拨专项资金,除滨海开发区和峡山发展区独立组织建设和运营外,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建设和运营费用,按照区域建设规模由市、区(市属开发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具体比例另行确定。
  (三)改善通行条件。市规划部门要加快自行车绿道规划的编制工作,市市政部门和建设部门要积极推进自行车绿道的建设与改造,市交警部门要认真落实对公共自行车出行的优先
和保障措施。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探索城市慢行系统建设的新方法和新思路,切实改善公共自行车的骑行条件。
  (四)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12345”和“12319”热线服务功能,广泛接受众投诉和咨询。建立专门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网站,并在站点设立终端,搭建方便快捷的信息交流平台。在公共自行车系统规划建设以及服务规范、制度标准的制定过程中,积极征求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
  (五)扩大舆论宣传。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宣传推广力度,开展“我爱自行车”宣传活动,积极倡导绿出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运营主体要积极鼓励利用公共自行车开展竞技、健身、旅游等活动,切实打造服务品牌,让更多的市民和游客乘用公共自行车。
  附件:市区公共自行车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
  市区公共自行车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组 长:
  夏芳晨(副市长)
  副组长:
  于为凯(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志勇(市市政局局长)
  孙守勤(市规划局局长)
  成 员:
  徐 军(市市政局副局长)
  马洪波(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华龙(市规划局副局长)
  薛 林(市公安局副局长、调研员)
  葛继卿(市建设局副局长)
  王 丙(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中心主任)
  邱兆水(市旅游局副局长)
  丁树春(市物价局副局长)
  田玉军(奎文区委常委、副区长)
  刘焕成(潍坊鸢都湖-浮烟山综合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潍城区政府党组成员)
  赵 伟(坊子区副区长)
  李永光(寒亭区副区长)
  王凤举(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王希光(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洪军(峡山生态发展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调研员)
  张作智(潍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局,张志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军同志兼任副主任。
  市市政局牵头组织站点规划设计工作;代表市政府作为项目的建设主体;负责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负责公共自行车项目的行业监管;负责组织公共自行车项目的运营管理。市交通局作为规划定点工作小组成员参与站点的规划设计工作。
  市规划局作为规划定点工作小组成员参与站点规划设计工作;负责编制有关城市慢行系统规划;负责公共自行车项目有关规划的行政审批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打击恶意破坏城市公共自行车和站点设施、偷窃公共自行车等行为;负责制定与公共自行车有关的交通管理措施;负责协调市交警支队作为规划定点工作小组成员参与站点的规划设计工作;负责提供站点附近公安机关既有公共监控设施情况并提供信息接口。
  市建设局负责项目有关建设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所承担道路建设项目配套的自行车道建设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项目有关的采购招标工作;负责项目前期及建设和运营资金的落实。
  市旅游局负责与国家A级以上旅游景区有关事项的协调。
  市物价局负责项目收费定价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
  各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各自辖区内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拆迁和众工作;负责落实各自辖区内的停保场地;积极协助规划定点并搞好工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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