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耿增健等3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潍坊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5.27
∙【字 号】潍银保监准〔2021〕131号
∙【施行日期】2021.05.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潍坊银保监分局关于
核准耿增健等3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核准耿增健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昌乐农商发〔2021〕102号)、《关于核准王家厚同志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昌乐农商发〔2021〕111号)、《关于核准耿增健同志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昌乐农商发〔2021〕112号)、《关于核准王珍国同志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昌乐农商发〔2021〕11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耿增健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王家厚、耿增健、王珍国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你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耿增健等3人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
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潍 此复。
潍坊银保监分局
2021年5月27日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