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潍坊税率的不同等级标准是怎样的?
⼟地使⽤税潍坊税率的不同等级标准是怎样的?
潍坊市城区⼟地调整后分为3个等级。1、⼀级⼟地调整为西外环路以东、潍安路以西、南外环路(以北区域,以及潍安路以东、⾼新⼆路以西、青银⾼速以南、胶济线以北区域,年税额标准为14元/平⽅⽶。2、⼆级⼟地,年税额标准为9元/平⽅⽶。
3、三级⼟地为⼀级和⼆级⼟地以外的城区⼟地,年税额标准为6元/平⽅⽶。
近⼏年,⼟地已经成为⼈们热议的焦点。对⼟地的合理使⽤可以得该城市的经济得到更好的发展,国家制定了的税率,各地根据当地的实际发展情况有⼜有⼀定的差异。在潍坊,⼟地使⽤税的税率被分为三个等级,下⾯我们就来了解⼀下⼟地使⽤税潍坊税率不同等级的具体标准。
⼀、⼟地使⽤税潍坊税率的不同等级标准是怎样的?
潍坊市城区⼟地调整后分为3个等级。
1、⼀级⼟地调整为西外环路以东、潍安路以西、青银⾼速以南、南外环路(潍胶路)以北区域,以及潍安路以东、⾼新⼆路以西、青银⾼速以南、胶济线以北区域,年税额标准为14元/平⽅⽶。
2、⼆级⼟地调整为⾼新⼆路以东、杨⽡路以西、青银⾼速以南、胶济线以北区域,以及寒亭区新⽼城区(
寒亭区⽼城区、寒亭经济开发区、寒亭街道、开元街道),坊⼦区⽼城区(王平路以东、潍安路以西、潍胶路以南、坊昌路以北区域),潍城区新城区(于河镇槐埠村以东、西外环路以西、潍城开发区挂⾓村以南、符⼭镇南乐埠村以北区域),经济开发区(西外环路以东、虞河路以西、北外环路以南、青银⾼速以北区域),滨海开发区(2008年区划调整后⼟地),年税额标准为9元/平⽅⽶。
3、三级⼟地为⼀级和⼆级⼟地以外的城区⼟地,年税额标准为6元/平⽅⽶。
⼆、⼟地使⽤税⼈征收对象
⼟地使⽤税以⼟地⾯积为课税对象,向⼟地使⽤⼈课征,属于以有偿占⽤为特点的⾏为税类型。⼟地使⽤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开区城镇使⽤⼟地则不征税。城镇⼟地使⽤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批准设⽴的建制镇;⼯矿区是指⼯商业⽐较发达,⼈⼝⽐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建制镇的⼤中型⼯矿企业所在地。⼯矿区须经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划定。⼟地使⽤税采⽤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中、⼩城市和县城每平⽅⽶⼟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长期征地⽽不使⽤和限制多占⼟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教、卫⽣、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的⼟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地及⽔利⼯程,农、林、牧、渔、果⽣产基地⽤地,以及个⼈⾮营业建房⽤地等,均免征⼟地使⽤税。为了⿎励利⽤荒地、滩涂等⼟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地和改造的荒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我国的⼟地作⽤税只针对城镇地区收取,按照城市规模⼤⼩、经济发展⽔平不同制定不同的标准。⼟地使⽤税作为⼀种税收,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地减征或免征⼟地使⽤税,以使⼀些荒地、滩涂等地得到更好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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