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休假管理制度通用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国家法定假日第三条 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
第二章 假期种类
第四条 公司员工休假种类包括:
1. 法定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的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
2. 年休假:根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带薪年休假。
3. 病假:因疾病需要休息的假期,分为带薪病假和无薪病假。
4. 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休息的假期,包括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等。
5. 带薪调休假:因公司工作需要,员工自愿调休的假期。
6. 事假:因公司工作需要,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假期。
第三章 假期规定与待遇
第五条 法定假日: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具体放假日期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六条 年休假: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确定,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 病假:员工因疾病需要休息,可申请病假。病假分为带薪病假和无薪病假。带薪病假期限根据员工病情和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确定。
第八条 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休息,可申请事假。事假包括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等。具体假期天数和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九条 带薪调休假: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自愿调休的假期,具体天数和待遇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 事假: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假期,具体天数和待遇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章 请假程序
第十一条 员工请假应提前向部门主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十二条 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单》,详细说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等。
第十三条 员工请假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明。
第十四条 部门主管对员工的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并在《请假单》上签字。
第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汇总、统计员工的请假情况,并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 本制度如有修改,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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