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请(休)假管理制度
请(休)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员工请休假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分公司。
3假期的类别、期限及审批程序
3.1法定假期:
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假期的具体休假安排以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发放的通告为准。
3.2带薪假期
3.2.1婚假
3.2.1.1符合国家法定婚姻年龄的婚假为3天,符合国家法定晚婚条件的婚假为10天(含
公休日、法定假日);
3.2.1.2晚婚条件:男员工满25周岁,女员工满23周岁,且双方均为初婚登记;
3.2.1.3婚假需一次性连续使用,需提供资料: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在公司工作期间登
记,持证人为员工本人)。
3.2.2产假及护理假
国家法定假日
3.2.2.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2.2.2产假需一次性连续使用,含公休日、法定假日;
3.2.2.3男员工凭配偶第一胎生育证明享受7天护理假,符合晚育情况的享受10天护理假
含公休日、法定假日;
3.2.2.4女员工在产假期满正常上班后每天享受1小时授乳时间直至小孩满一周岁止.
3.2.2.5如果产假及哺乳假的规定与当地政策法规有所不同时,以当地政策法规为主要参
考;
3.2.3产前检查假
单位给予怀孕女员工产前检查假。怀孕第4—6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
孕第7-8个月,每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第9个月以上,每个月可享受4天假期.
3.2.4小产假
符合国家法定婚姻的员工,在申请小产假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医院的相关手术或病例证明后,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2.5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公司将给予3天的带薪丧假;员工的非直系亲属去世,公司给予员工1天的丧假;如需离开公司所在地治丧,可给予1天路途假。
3.2.6带薪年假
3.2.6.1员工自入职之日起满一年后享有每年5个工作日的带薪年假,在本公司工作年限
每增加一年,年假递增一天,最多可递增至10个工作日;
3.2.6.2带薪年假可分次使用,但不能累计,逾期自动作废,未休天数不计算工资;休年假最
小单位为1天,年假1天可抵1天事、病假,须申请;
3.2.6.3员工享有年假后,在休假年度未满一年主动提出离职时,年假未使用天数不计算工
资;
3.2.7工伤假:员工因公负伤而请休的假期。
3.2.7.1工伤假确认: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内因工负伤,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由当地劳
动保障部门鉴定,报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后,方可享受工伤休假;
3.2.7.2工伤假假期及工资:按照当地相关部门及《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3.2.8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而请休的假期.
3.2.8.1员工因病不能上班,需在当日规定上班时间至少提前三十分钟向主管领导请假,并
于病假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内提交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书》(盖有公章),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方可按病假处理。夜间急诊需出具医院急诊病历及病明(盖有医院公章);
3.2.8.2病假扣除当日工资50%并不享受当日补助.
3.3其他假期
3.3.1事假:员工因办理私事而请休的假期。
事假按全日工资扣除。
计算公式:基本工资/国家标准工作日*请假天数=事假扣款
3.4申请程序及审批权限
符合休假条件员工需提前3个工作日填写《休假申请表》,由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交
至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
注:5天(含)以上请休假须由对应管理中心总监批准.
3.5特殊情况申请特批流程
以上规定如遇特殊或紧急状况,请假员工无法提前提交书面申请的需于当天口头向主管领导申请,并于返回公司工作当日提交《休假申请表》。
3.6其他管理规定
3.6.1休假员工在请休假前,须妥善处理好自己工作,做好工作交接,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3.6.2员工休假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有损害企业形象的行为,
并要注意交通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休假期间发生的任何人身意外伤害,均由员工本人负责;
3.6.3员工休假期间,扣除休假天数后,按照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其它福利待遇;
3.6.4婚假、产假、护理假只可一次性使用;
3.6.5带薪年假与法定假日、其他带薪假期合并申请时,带薪年假不得超过2天以上.
3.6.6员工请假(病假、事假、产假、哺乳假等)全年累计超过12(含)天以上,取消当年年
终奖;
3.6.7旷工1(含)次以上,取消当年年终奖。
4相关文件
《工伤保险条例》
5相关表格
《休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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