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排练厅管理制度
舞蹈排练厅管理制度
  一、宗旨:
    舞蹈队以丰富我院校园生活,为广大爱好舞蹈的学生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提高小学生的文化素养,培养和发挥学生的特长为宗旨。
二、职能:
舞蹈队作为我校的一支文艺队伍,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和承担各种重大节庆和重要活动的演出活动。
三、舞蹈队队员职责:
(一)队员要求
1、队员必须热爱舞蹈队,明确舞蹈队纪律,并严格遵守,服从组织安排。
2、舞蹈队队员要思想品德好,学习优良,须严格遵守学院的有关规定,遵守舞蹈队的各项制度、纪律。
3、舞蹈队队员必须具备一定舞蹈基础和表演能力。
4、为确保舞蹈队的正常训练、演出及各项工作顺队员必须按时训练,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每次训练开始或结束时须签到,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队长请假,无故不得旷训,累计三次按自动退队处理。
5、训练时做到尊师好问,勤奋刻苦,努力创新,敢于表达自己的想法。
(二)训练管理
1、训练时间:
每周一、周四下午(冬天 3:30—4:30,夏天 4:10——5:10 )。若有临时通知,则以通知为准。
2、由指导教师进行日常指导和编排,每周训练两次,每一学期除日常的编排外,均要由教师或学生编排2—3个新节目,不断地巩固、充实、提高和完善。
3、基础训练——主要包括基本功训练、舞蹈身韵训练、技巧训练、剧目排练等。
4、实践方面训练——主要包括学院内部及各兄弟院校的文艺演出、社会实践活动及其他学院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
四、舞蹈排练厅管理及使用:
1、舞蹈排练厅是舞蹈队专用场地。每位队员必须爱护,确保其不被损坏。
2、每位队员在训练期间必须保持舞蹈排练厅的清洁卫生。
3、安排值日的同学必须认真清扫排练厅。
                               
惠济区实验小学小学生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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