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制订部门:集团人事部
制订日期:2015年9月24日
页 数:共 7 页
修订记录
修订日期 | 修订内容摘要 | 页次 | 版次 | |||||||||||||||||||||||||||||||
2015/9/24 | 增加了调车费用标准 | 7 | 2.0 | |||||||||||||||||||||||||||||||
审批格式
四大官窑是哪四个发放范围 | ||||||||||||||||||||||||||||||||||
发送至: | 风行总经理及其他各部、总部综合 | |||||||||||||||||||||||||||||||||
抄送至: | 董事长、监事、审计 | |||||||||||||||||||||||||||||||||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的监督和管理,使公司的管理工作更加细化、商品质量维护、以保证品牌发展及公司形象、财产不受损失。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经济的安全发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三、内容
1、总则:
家庭教师完结了1.1使用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不准危险驾车,出车期间,违反交通规则即由当事人负担。
1.2公司所有驾车司机必须有C1以上驾照,且有1年以上的实际驾龄,员工向人力行政管理部申请考取公司内部的驾驶资质,取得驾驶资质的人员需签订《车辆使用责任书》,并严格按照责任书规定项目执行,否则,无权动用公司任何车辆,违者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2、车辆管理责任划分:
2.1公务用车:综合管理部;
2.2售后服务用车(包括服务救援车及拖车):售后服务部为责任部门;
2.3试乘试驾车:各品系销售部为责任部门。
2.4 商品车:对应品系销售部
3.职责
3.1 综合管理部
3.1.1人力行政管理部为各类车辆的监管部门,负责不定期检查各部门的车辆管理(商品车除外)及卫生查询情况。
范海辛好看吗3.1.2人力行政管理部行政专员对所有车辆设立单车档案(商品车除外),对车辆的发票、合格证等附带资料(除行车证、保险卡以外)进行统一保管。如该车移转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3.1.3 车辆的年检、投保及缴费等手续由行政专员负责与服务部共同协调办理;
3.1.4 各车辆管理部门需随时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外观无损伤、操作系统正常。车辆管理人员每周至少查询一次车辆违章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及时告知相关部门经理确定违章人员,并对违章产生的费用交付罚金。
3.1.5 负责车辆加油卡的办理、充值(按预算)与报销,并对车辆(试乘试驾及商品车除外)每月油耗使用情况进行核实。
3.1.6负责组织符合驾车条件的人员进行驾驶资格考试。
3.1.7 行政专员负责驾驶员出车登记,发放车辆移动所需要的手续。
3.2 销售部职责
3.2.1 销售部负责本部门车辆的日常使用、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执行规章制度情况等进行监督管理。
3.2.2负责本部门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3.2.3负责接收、验收、管理商品车。
3.2.4对于二级网点需要频繁长距离运送商品车,商品车由公司二网和4S店共同派出合格人员负责运送。
3.3 服务部职责
服务部负责办理商品车移动所需要的手续(临时保险、临时牌照)。
4、工作用车管理
4.1用车申请:没有部门经理或以上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驾车、公车私用、商品车私用或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500元/次,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处理,如有事故发生,经济损失全部由使用人负责赔偿,如有违法事情发生可交由执法部门处理。
4.2用车登记:公司车辆及钥匙由信息员管理,建立用车登记档案,出车前,必须做好相关登记。无登记或有登记无相关领导签字批准的一律不允许交出钥匙。违者追究使用人和车辆管理人的责任并处以50元/次。
4.3回程登记:车辆用完后,钥匙必须交回给车辆保管人,并登记相应公里数,不得虚报或假报。用车必须一事一申请,不能一次申请连续使用而不汇报;在使用期间临时增加事项的,因故超时的,必须及时通知车辆保管人,并在事后做好备案。车辆夜间必须返回公司停放(因工作安排除外),不得在公司以外停放过夜。如有特殊情况,须获得总经理许可。
4.4 违章处理:综合部每月查询一次违章记录,根据用车登记信息,确认具体的当事人,凡违章、扣分,由个人承担自行处理。
5、商品车管理
5.1商品车维护管理标准
5.1.1一切商品的数量、状态、存放管理必须有专人负责,责任到人,此要求若经行政部或集团业务部及相关领导检查任何商品为无人监管或分工不明确时,则对该品系第一负责人考核100元,直接责任人考核50元。
gnz48回应直播背景音5.1.2以卖场或展区为中心,方圆50米内为代售区域,进入该区域的商品一律定义为销售展
风声鹤唳造句示品或待售品。所有处于销售展示品或待售品的商品,必须保持外观及内务的整洁、无明显污垢、规程等瑕疵。保证商品本身所有使用功能完好无误,如商品本身不符合以上要求,需由该品系负责人安排撤离待售区或展示区,并立即安排相关工作将商品回复待售状态。上述要求若经行政部或集团业务部及相关领导查处违例,则对该品系第一负责人考核100元,直接责任人考核50元。
5.2商品车不得允许任何人以除定巡展、运送、销售、PDI检查以外的任何理由驾驶,特殊情形必须由总经理审批驾驶。
5.3驾驶商品车人员必须持有公司内部颁发的驾车许可证,车辆驾驶人不得途中更换,实际驾驶人应与在行政部备案的驾驶人相符,若发生经济损失,由备案的驾驶人负责。
5.4车辆库位移动(从车库到展厅)及调至车展现场展车,单台车由销售经理负责调动;两台以上的,需销售经理同行押车,控制车速。若出现事故,请参照下文7.2。
5.5调至县内车辆,车辆保险必须购买齐全,并且两人同行,互相监督控制车速,发生经济损失,由二人共同承担。
5.6车辆使用过程中出现修理工具或车上设备遗失、损坏、或擅自变卖、借第三人使用等事情时,由使用人承担相应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综合部需提供该车辆工具、设备、资料清单以便核对)。
5.7商品车使用完毕驾驶人将车辆交由综合部、售后服务部验收方可入库。
5.8出车前驾驶人需认真检查车辆的安全状况(油、水、电等),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要及时上报,否则最终使用者将对其引发的后果负责。
5.9 二级网点商品车辆管理
5.9.1由二网经理负责建立《二网库存车辆盘点表》,负责每日跟进更新二网所有库存车辆的数量、状态、品系等,随时掌握二网的车辆动态情况。每月一次现场实物盘点。
5.9.2独立展厅的网点车辆钥匙由指定销售顾问负责保管,下班后将钥匙放在接待台抽屉。
5.9.3联合展厅的网点车辆钥匙在白天工作中由经销商老板或销售顾问负责管理。下班后需统一交予经销商管理。
5.9.4调车费用补贴标准,根据距离长短分为以下四个区间:
区域 | 里程(往返) | 补贴标准 | 其它费用标准 |
(往返车费、过路费、油费)报销 | |||
50元/次/车 | |||
70元/次/车 | |||
100元/次/车 | |||
省内调车往返100元/次, | |||
备注: 1、单台次车2人往返,按单人单台次车往返标准报销,即:50元/次/车; 2、2台车出,返回一台车,按2人2车往返核算,即:50元/次/车/人; | |||
6.客户车辆管理
6.1客户车辆进站维修、保养、清洗等,施工前需登记车内相应财务,提醒客户拿走贵重物品,若客户未拿走的,相关接车人应代为保管,如出现财务丢失,接车人及施工人员各承担50%。
6.2不是因工作原因和未经客户同意私自动用客户车辆和物品,造成客户损失由该员工负全部责任。
6.3未取得公司驾驶资质人员不得动车,若违反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取得驾驶资质人员在工作期间造成车辆和其他物品损坏,按以下规定对驾驶人(或操作人)予以处罚:
6.3.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由当事人承担损失的50%,直属上司承担损失的10%;
6.3.2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含5000元):由当事人承担损失的40%,直属上司承担损失的10%;
6.3.3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含10000元):由当事人承担损失的30%,直属上司承担损失的10%;
6.3.4特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由当事人承担损失的20%,直属上司承担损失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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