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税务师资格考试官方教材精讲-税法(一)-讲义
税法(Ⅰ)学习指导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第一章是《税法(Ⅰ)》相当重要的一章,近三年分值在18分左右。本章的琐碎考点,是必须要通过习题训练来加深印象的。
第一节税法概述
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税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这部分学习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税收是经济学概念,侧重解决分配关系;税法是法学概念,侧重解决权利义务关系。(2)有权的国家机关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我国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地方立法机关往往拥有一定的税收立法权;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也是制定税法的主体的构成者。
(3)税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法包括各级有权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由税收实
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诉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狭义的税法仅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
(二)税法的特点
重要
二、税法原则
(一)税法原则的分类和示例——四“基”六“适”(理解基础上掌握四个基本原则和六个适用原则)
学习注意:区分基本原则与适用原则;能理论联系实际。
三、税法的效力与解释
时间效力——生效、失效
对人的效力——属人;属地;属人属地相结合。
(二)税法的解释
具有(主体)专属性、(内容)权威性、(适用)针对性、普遍性和一般性。
税法解释的按照解释权限和解释尺度分类。
立法解释
按照解释权限划分司法解释
税法的行政解释
解释字面解释
按照解释的尺度不同限制解释
扩充解释
五、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出自宪法第56条。
(三)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1.税法与行政法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但又与一般行政法有所不同:
(1)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是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的无偿单向转移,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
(2)税法的深度和广度是一般行政法所无法相比的;
(3)税法是一种义务性法规;而行政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
(五)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刑法是国家法律的基本组成部分。税法与刑法是从不同角度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刑法是实现税法强制性最有力的保证。二者调整对象不同、性质不同、法律追究形式不同。
2009年我国刑法修正案,将原来的“偷税罪”修改为“逃避交纳税款罪”。
第二节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
税收法律关系有四个特点:
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
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1.征税主体
国家是真正的征税主体,税务机关通过获得授权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征税主体。
税务机关之所以成为征税主体,是因为有国家的法定授权。税务机关行使的征税权极具程序性,不能自由放弃或转让。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
不要混淆变更与消灭的原因。
第三节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
实体法特点:一税一法;要素固定。
一、税收实体法(重点)
税收实体法要素主要有六个: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减税免税、纳税环节、纳税期限。
二、税收程序法
涉及到步骤、行为的方式和为实现这些步骤和方式的时限和顺序。
第四节税法的运行
一、税收立法
(一)税收立法的概念
税收立法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包括修改和废止)税收法律规范的活动。税收立法是国家整个立法的组成部分,可作广义和狭义的划分。
(二)税收立法权及税收法律、法规的创制程序
在我国,划分税收立法权的直接法律依据主要是《宪法》与《立法法》的规定。
二、税收执法
三、税收司法
税收司法遵循两项原则:独立性原则;中立性原则。
第五节国际税法
一、国际税法的概念及原则
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与涉外纳税人之间的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和国家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国际税法的重要渊源是国际税收协定,其最典型的形式是“OECD范本”和“联合国范本”。
二、税收管辖权
目前世界上的税收管辖权分为三类: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三、国际重复征税
四、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税收情报交换是国家之间合作进行国际反避税的主要内容
转让定价税制的管辖对象是关联交易
目前各国普遍能够接受转让定价调整方法有: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利润分割法。
五、国际税收协定
(1)税收协定具有高于国内税法的效力
(2)税收协定不能干预有关国家自主制定或调整、修改税法
(3)税收协定不能限制有关国家对跨国投资者提供更为优惠的税收待遇
第六节税法的建立与发展
一、中国古代税法
二、新中国税法的建立与发展
关注新增的内容: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未来税制改革的具体任务,主要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资源税、房地产税和环境保护税。
第二章增值税
本章平均分值在40分左右,可命制各种题型。
第一节增值税概述
增值额的理论构成是v+m
实增值税按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其中最标准的增值税是收入型增值税。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分为直接计算法和间接计算法两种类型。
第二节纳税义务人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的依据和目的。
第三节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四个方面)
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应税服务;进口货物。
二、视同销售(每年必考)
三~五、混合销售、兼营、混业经营
混合销售按企业主营性质,但是有特殊规定——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林木管护。
六、征税范围的特别规定
区分增值税征税范围与非税。注意92页8有新变化的内容。
第四节税率
注意税率的判别。
营改增项目的适用税率也要注意区分。
第五节增值税的减税、免税
(由以前两章并成一章,内容比较繁琐)关注法定免税项目;关注新增内容;关注生活中常见内容。
P104-105新增内容。
第六节增值税计税方法的一般规定(新增一节)
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扣缴计税方法
第七节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重要)
当期销项税额  -
销售额 税率
正数负数注册税务师考试时间
含税销售额
1+税率
应纳税额留抵税额当期不计进项税转出
凭票抵扣税额计算抵扣税额
四种票据购进农产品(购进计算抵扣与核定扣除试点)
第八节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包含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特殊行为。
第九节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价公式和税额计算要掌握。
第十节特定企业(或交易行为)增值税政策
一、成品油加油站一律按一般纳税人管理
销售额的扣减
二、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具体规定
三、核电行业增值税规定
先征后退与列举免税。
四、油气田企业增值税规定
油气田企业销售的货物、提供的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为生产原油、天然气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应缴纳增值税。
五、黄金铂金等交易
六、航空运输、邮政企业和铁路运输企业
七、总分支机构视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
第十一节申报与缴纳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易命题)
二、纳税期限
三、纳税地点
第十二节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和管理
P172 营改增纳税人发票的使用
专用发票的开具173页重要
P175 -6、7;P176- 8,有新增内容,与营改增有关。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使用专用发票
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
第十三节出口货物或者劳务和服务增值税的退(免)税
出口货物劳务的涉税处理有:退(免)税、免税、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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