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八章讲义16
例题
【例题·单选题】(2000年)某汽车厂发出材料委托某企业加工一批产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该批产品加工费10000元,受托方依法代收代缴消费税1579元,增值税1700元.该汽车厂在提货时正确的涉税会计处理为( )。
A.借:委托加工物资 13279
贷:银行存款 13279
注册税务师考试时间 B.借:委托加工物资 1157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 13279
C.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57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 13279
A.借:委托加工物资 13279
贷:银行存款 13279
注册税务师考试时间 B.借:委托加工物资 1157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 13279
C.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57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 13279
D.借:生产成本 13279
贷:银行存款 13279
贷:银行存款 13279
[答疑编号64960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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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题目,纳税主体不恰当,因为汽车厂一般不允许抵扣前一环节的已纳消费税的,我们学习这道题,主要是学习消费税可以抵扣的规定及其会计处理,授课老师讲解中已经点明这个问题了)
(四)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允许按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纳消费税。
注意:
(1)酒及酒精、成品油(石脑油、润滑油除外)、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不抵税。
(2)按生产领用数量抵扣已纳消费税。
(3)除石脑油外,其他的要求必须是同类消费品抵税。
(4)继续生产抵税,零售不抵税。
【例题·单选题】某白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用粮食酒精勾兑白酒100吨,全部用于销售,当月取得含税销售额500.76万元,当月购进粮食酒精买价120万元,月初库存外购粮食酒精买价98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粮食酒精买价40万元。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 )万元。
A.95.60 B.102.57
C.112.57 D.121.00
(4)继续生产抵税,零售不抵税。
【例题·单选题】某白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用粮食酒精勾兑白酒100吨,全部用于销售,当月取得含税销售额500.76万元,当月购进粮食酒精买价120万元,月初库存外购粮食酒精买价98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粮食酒精买价40万元。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 )万元。
A.95.60 B.102.57
C.112.57 D.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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