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申请人诚信承诺书
为严格规范城乡低保办理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人员应保尽保、对已经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应退尽退,现将低保申请条件和违规申请且享受低保待遇的处罚规定等内容告知如下,请申请人仔细阅读。
一、申请条件:持有我县常住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元/年、城市低保标准元/),且家庭实际生活及财产状况符合我县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低保待遇。
二、违规申请并享受低保的处罚规定:申请人和低保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民政部门或者镇(力、)给予批评教育,追回已发放的低保补助金;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享受低保的;
(二)在享受低保期间,家庭经济状况好转或者家庭成员减少,不按规定及时告知审批管理机关的;
(三)转借、伪造、涂改、买卖低保证件的;
(四)不符合条件强行索要低保,或者应当退出低保而拒绝退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打骂低保工作人员,干扰管理机关正常工作的等。
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予以退保,停止发放低保资金,追回冒领款物。对违规骗取低保资金和有关附加待遇的,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处以。冒领和骗取款物退缴之前,不再受理其低保申请和其他救助。对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其之前多领取的低保资金,在之后的保障期内逐月扣除一定数额,直至扣满为止。
申请人阅后签字:    ,并在第2页(反面)签订诚信承诺书。
低保条件低保申请人诚信承诺书
我叫,村(居)民,因原因导致家庭
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生活困难,特申请享受(城市/农村)低保待遇。
我已仔细阅读了低保申请告知单,现就我个人对政策的理解和提供的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所有资料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
一、我完全遵从低保申请条件和处罚规定,自觉遵守并按程序申报,保证所提供的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一切证明材料真实无误。
二、我若采取谎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金,自愿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我坚决遵守低保动态管理制度中的应退尽退规定,若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或者发生变化时及时上报村(居)委员会,绝不出现谎报、隐瞒甚至无理取闹、干扰管理机关正常工作等不良行为发生。
四、我愿意积极参加村(居)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活动,遵守社会公德,争做文明居民。
以上是我作出的郑重承诺,若有虚假不实,愿承担全部责任。
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年月日
注:以上低保申请告知单和承诺书(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县民政局、申请人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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