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员工个人投资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为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员的个人投资行为,保护投资人权益,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监管,树立管理人员的诚信形象,本制度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员,包括私募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分析师等。
三、基本原则
1.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及客户利益为前提,任何投资行为都不能损害公司及客户利益。
2.管理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定及行业准则,保持诚信,坚持合法合规的原则。
3.管理人员应在进行个人投资前提交申报,确保公开透明,并保证交易行为无利益冲突。
4.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个人投资账户的披露和申报,接受公司的监督和审查。
5.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进行个人投资活动,不得将公司及客户信息用于个人投资。
四、管理措施
1.申报制度
管理人员应在进行个人投资前提交书面申报,并说明投资方案及其风险收益特点,如涉及公司及客户投资品种,应说明交易方向和数量,以及充分说明交易背景和目的等相关信息。
2.投资限制
为保护公司及客户利益,管理人员应遵守公司投资规定,如果在公司所投资标的中有任何重合部分,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报公司。
在投资产品上,管理人员应当在较低风险水平进行投资,禁止进行高风险的投资行为,同时禁止进行禁止投资品种的个人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内幕信息、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
3.申报监督
公司应定期对管理人员的申报进行监督,及时了解并调查管理人员的投资行为。
定期监督的频率应当不少于每个季度进行一次,管理人员应主动配合公司的审查调查,并如实释明自己所涉及交易的来源、投资标的选择等情况。
4.违规处罚
公司应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规定进行申报,未报备交易,进行内幕交易等。
处罚形式包括撤销管理人员的个人投资资格、等措施,同时形成相关的违规记录,记录形式可以是书面记录或电子记录等。
五、制度执行与监督
1.公司应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工作。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员的投资行为的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公司高层领导。
3.公司应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督导,及时发现并处理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4.公司应将投资人的申报信息予以真实反映,及时归纳总结、通报,提高投资人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员的投资透明度和信任度。
五、附则
什么叫私募基金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高层领导层所有,制度的修改和解释必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的讨论批准。同时,公司高层领导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管理人员的个人投资行为,以便更好地市场经营决策进行相关调整,保护公司及客户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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