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6篇
房屋买卖税费篇1
北京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
一、甲方:出让方(出售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 乙方:受让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一、出售物业基本情况
1、出售物业座落地址:
2、出售物业登记面积:
3、物权归属:本物业无产权纠纷。
二、交易价格
1、出售价格:人民币(大写)
2、首期支付金额及方式:
3、剩余支付金额及方式:
(注:双方须在购房款项付清/交易完成之日起10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三、如乙方错过过户时间,甲方有权宣告销售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此后在乙方已支付款项中扣除千分之三的卖方赔偿金后将剩余款项返还给乙方,同时撤回购房款项支付通知单。
四、税费税收:根据有关国家法律关于房地产应缴税费项目买卖公示告知。非固定资产转让所得税根据国家政策及财政局规定支付。
五、房屋所有权流转标志
本房产不属于继承,查封,拍卖之类,在物业管理部门没有房屋不完备登记,房屋所有权确无任何形式限制情况。
六、保证责任
1、本合同出售房屋全部权益均由甲方所有,不涉及产权纠纷,且为其出售。
2、卖方承诺所出售房屋房产证明清楚,无任何欠债,清晰无碍,无修炼公用部部块严重影响此房屋使用权利情况。
3、双方签署此合同可保证落实此合同条款,严格履行到底。
四、违约责任
卖方有违约行为,致乙方受损,卖方应按赔偿标准的三%付给乙方,双方再另签新的卖房合同书。
五、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第三方机构持存一份。
2、合同是双方情愿签字盖章的半执向,一经签字盖章后就以其双方的签名盖章当作保证。
3、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时间:年 月 日
长期有效。
以上为北京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的内容,希望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并保证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祝愿双方合作愉快,房产交易顺利。
篇2
北京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
一、 本协议在房屋(以下简称“本房屋”)房屋买卖交易(以下简称“本交易”)中,甲买方和乙卖方遵循自愿、平等、合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本房屋的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 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的法律依据:本协议是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案件中若干问题的解释》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双方达成的协议,起草的买卖合同,自愿签订并履行的协议。
三、 本房屋的价款:本房屋的价款为人民币___万元整(大写:___万元整),乙方将价款支付给甲方之后,甲方将本房屋的相关权益证明文件及房屋备案等文件交付给乙方,并协助乙方过户手续。
四、本房屋的权益争议:因买卖房屋尚未过户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权益争议,甲买方和乙卖方约定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 本协议合同书的备案:本合同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完成备案手续,生效。
六、 本协议合同书的效力: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是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双方均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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