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与中国传统文化
五行与中国传统文化
    五行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种元素,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重要内容。五行学说肇始于夏商之际,完善于春秋战国,影响持续至当今社会。它虽隶属于中国古代自然哲学的范畴,但在其发展过程中,却广泛地渗透到中国的社会制度、思想文化、自然科学与语言文字等各个领域。探讨五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具有追本溯源的意义。
 
  古人认为,万物由五种相关的基本物质构成,那就是五行。
  最早记载“五行”学说的是夏商时期的《尚书?洪范》,其上曰:“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革,最早出现在金文中,用刀剥兽皮之意。后指剥下的兽皮。如马革裹尸、皮革等。由革组成的字,如靴、鞋、鞭等多由兽皮做成),土爰(引出)稼穑。润下作咸(水为咸,因盐出自海水);炎上作苦(火为苦,因火焚物变焦,则现苦味);曲直作酸(木主酸味,凡木结之果实,初皆为酸味,尤其是中原地区);从革作辛(金为辛味,‘辛’本指平头刀具,与‘革’近,延伸指辛辣之味);稼穑作
甘(土为甘,土所生作物之百谷、瓜果,其味皆甘)。”这里不仅提到了构成万物的五种基本物质,还介绍了它们所具有的特点以及与之相联系的五种味道。
  至春秋时期,古代思想家们进一步探索这五行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五行相克”的理论,即五行中的某一行可以战胜、克制另一行。其内容是:木克土、金克木、火克金、水克火、土克水。到战国时期,继五行相克理论之后,又提出了五行相生。所谓五行相生,是指: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的源起有五种不同的观点
 
  关于五行学说的产生以及五行的本质含义,历代学者一直仁智互见,认识不一,主要观点有以下几种:
  源自五种构成世界的基本物质
  五行物质说的产生依据是《尚书?洪范》的相关记载,此书记载的五行就是自然界五种最基本的物质。另外,汉代《尚书大传》解释说:“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也,是为人用”。《左传?襄公27年》载“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左传?昭公25年》载“生其六气,用其五行”,《国语?鲁语》载“地之五行,所以生殖”,均从五种实际物质来认识五行。而这五种物质之间又存在相生相克的关系,如相生关系:木生火,这是尽人皆知的常识;火燃烧以后会留下灰烬,就是所谓的土;金属矿藏大多埋在地下,所以说土生金;对于金生水,通常解释为:金属在高温下可以融化为液体;而所有的植物生长时都需要水,所以说水生木。相克关系:植物种子最初埋在地下,当它发芽生长时就会破土而出,或一般的农耕工具均为木质,可以松土,意味着木战胜了土;用金属可以制成锋利的工具,用来砍伐树木,是金克木;金属矿石虽十分坚硬,可一旦在火上高温加热,便会熔为液态,这便是火克金;水能灭火,这是水克火;堆土可以挡住水流,就是土克水。
 
  源自殷商时期的五方观念
  土和于读什么
  “行”的甲骨文代表着方位,所以,有人认为,五行的原始涵义是指五方。时间和空间是人类认识万物的基本形式。按东、南、西、北、中五方划分空间和方位的观念至少可以追溯到殷墟卜辞。河南安阳挖掘的殷墟墓的平面图及上古明堂宗庙平面多半呈某种字形,这种字形的构造,建造起来不仅费力,而且费时、费料。因此,有人认为取这一形状构成某些建筑,是有象征意义的,这种意义,应是早期对方位空间的膜拜。最早,五方原本只是四方,即东、南、西、北,逐渐地四方变成五方,因为四方观中已经蕴含了五方观,要确定四方,必须首先确定中央,《诗经?商颂?玄鸟》中就有“古帝武汤,正域彼四方”,即从中央看四方。因此,说四方,就已经意味着五方。与此相关的,五时最早也只有四时,即春、夏、秋、冬,只是为了与五方“门当户对”,故在四时之外画蛇添足地生造了一个“长夏”,用来和“中央”之位匹配。因此,有人认为五行的“五”起源于古代先民对五方的崇拜。
 
  源自天之五星
 
  在生活单纯、对自然界缺乏足够认识的人类早期,变幻而神秘的星空非常容易引发人们的关注,伴随着星象的变化,大地出现的季节、气候、农作物的生长,亦进而使人们对天象、星象产生膜拜心理,因此,“占星术”一直占据着古代先民生活的重要位置。因此,“五行”一词的最初含义是指五星的运行,是人们对天空中呈现的不断变化的五大行星的描述。“五星”即九大行星中肉眼可观测到的水、金、火、木、土星。由于五大行星在天体中是有规律运行的,所以古人又把五星称作五行。当时的劳动人民根据天象来定季节、律历,总结探讨四季时令气候变化的规律,为生活和生产实践服务。
 
  源自手指的计数
 
  郭沫若先生则认为,五行之“五”与人身的手足之数相同,因此,他提出五行源自古人对人体的观察。在他的《甲骨文字研究释五十》中指出:“数生于手,古文一二三四作,此手指之象形也。手指何以横书?曰,请以手做数,于无心之间,必先出右掌,倒其拇指为一,次指为
二,中指为三,无名指为四,一拳为五,六则伸其拇指,轮次至小指,即以一掌为十。”这个说法符合汉民族“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观物取象”认知把握客观世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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