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归于尘土
土和于读什么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做《一个人的朝圣》。在书店看到它时我就被书名所吸引,对“朝圣”二字充满了敬意,而当我打开它读了下去,却发现这本书的内容跟我想象的不太一样。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儿哈罗德,他是一个平凡的小镇上的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人,古板、怯懦、无趣,无特长,永远着装整齐,坐了一辈子的办公室,循规蹈矩老好人,拿菲薄退休金,过着毫无波澜的生活。直到她的老友奎妮来了一封信,诉说自己得了癌症,这已经不是哈德罗第一次面对死亡,也许正因为如此,他决定要做点什么。还没来得及想清楚,他已经上路。一直以来饱受压抑的情感,恰恰由于这一刻的无意识,使他做出了他这一生极为少数的自己认为正确的事。已经走出很远,加油站一个姑娘的闲聊启发了他,他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可以有一个目的或理由的。他决定步行穿越英格兰,去看望身患绝症的朋友。这决定有关信念,他相信,只要他走下去,奎妮就不会死。他试图用这种最艰苦而又朴素的方式,对过去错失的一切作出补救。一路上,他从习惯性的回避他人,到抛却了后天一切繁复和无谓的束缚,哈罗德发现,在行走中自己越来越贴近生活的本质。他恍然发现:原来日子可以如此简单,只是“不断地将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走,走下去。在异于日常的环境下,回忆不断被激发,经由痛苦和磨炼,他慢慢潜入自己的内心,终于回溯到悲剧的起点,了
解到是什么造成了自己今天的处境。然而就在即将到达目的地之际,他却彻底迷失了。哈罗德的旅程走到了尽头。一切并不像他坚信的那样,尽管他努力过,依然无法改变结局,但一切确实有所不同了。如果说旅程改变了什么,那不是事情的结局,而是看待世界的方式。他终于能自然的接受命运给予的一切,不再纠结于内心的痛苦,甚至让负罪感毁了自己和他人的生活,而是学会了珍视他人和卑微的自己,去接纳,去爱。这本书绝不是一碗鸡汤,在故事的结局,哈罗德没有改变老友得了绝症的事实,这一段“一个人的朝圣”看起来似乎是荒唐不堪的,于是这个故事便以一种残忍的方式告诉我们:与坚持同样重要的,是放下。正如弗尼吉亚?伍尔芙曾说的那样:“亲爱的伦纳德,要直面人生。永远直面人生,了解它的本质,永远地了解,爱它的本质,然后放弃。”我们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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