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员工考取职称、职业资格的通知
各部(室)、车间:
为提高公司员工专业技能,加强公司资质建设,满足公司发展和员工职业发展的需要,公司鼓励员工报名参加业务学习以及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具体如下:(一)鼓励类别
1、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职称资格考试,按照国家规定通过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工作或岗位需要,参加全国各类专业注册资格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二)鼓励政策
1、薪资调整:员工取得的职称或职业资格,将作为薪资调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2、费用:
①个人申报参加考试并获取证书的,公司报销其考试报名费。
②公司安排参加培训考试的,按《费用报销制度》中外派培训的相关规定报销。
3、请假:
①个人申报参考并获得证书的,参加考试当日请假可视为正常出勤,不扣款,不扣假。
②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安排人员参加培训考试的,视为正常出勤。
4、继续教育培训费:员工按照相关要求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时,可视为正常出勤,不扣除工资。继续教育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参加取证的情况:
申报取证的员工应先填写《参加职称、职业资格培训(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经审批同意后,将申报表、准考证复印件、主办方通知交公司行政部备存,考试获证并在公司注册资格后享受鼓励政策;
2、公司安排参加取证的情况:
外派培训考试前,由部门填写申报表,审批同意后。将申报表和主办方颁发
的培训考试通知,在行政部登记备案,同时外派培训考试人员签订《外派培训服务协议书》。
3、行政部、财务部根据《参加职称、职业资格培训(考试)申报表》,进行考勤和报销工作。行政部负责更新人事档案中的职称资料和资格注册。
(四)本通知从2014年6月12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属公司行政部。请各部遵照执行。
*********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2日
国考报名费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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