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强制执行流程
劳动仲裁程序 劳动仲裁后强制执行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之后,由司法机关强制执行裁决。
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更快、更加重视和更有效地解决劳动争议,国家将劳动仲裁制度的审查和执行一体化。因此,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可以直接进入执行程序,从而实现及时、有效的执行。
一、仲裁秘书校核文书责任。劳动仲裁后由仲裁秘书对仲裁文书进行校核,责任包括校核文书内容是否准确、解决劳动纠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权利义务表述是否正确等。
二、人民法院受理并发出强制执行通知。劳动仲裁裁决一经作出,仲裁委员会会通过仲裁秘书把仲裁裁决提交,由人民法院受理,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
三、网审办理执行程序。仲裁秘书将有关强制执行文件通过网审办理,并公开发出执行令,通知被执行人接受执行。
四、强制执行完成并发放执行文书。在被执行人积极遵守并履行强制执行令时,依法完成有关强制执行程序,并发放出强制执行文书。
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后,最后一步就是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它的目的是促使被害者和赔偿人按照仲裁双方订立的裁决条款,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赔偿,保证受害者的正当权益得到依法按时的维护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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