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诉时效的中断和中止事由
劳动仲裁申诉时效的中断和中止事由
关于“劳动仲裁申诉时效的中断和中止事由”
在我国的劳动争议中,劳动仲裁是一种常见的解决争议的方式。在劳动仲裁中,申诉时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申诉时效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的期限,如申诉期限逾期,申诉将失效。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申诉时效可以被中断或中止。接下来,我们将讨论关于劳动仲裁申诉时效中断和中止的事由。
一、中断申诉时效的事由
中断申诉时效是指原本正在运行的申诉时效,在某些情况下被中断,再次启动之后,还可以使用剩余的时限。下面是几种可能的中断申诉时效的事由:
1.提出和解申请
如果申诉双方在争议发生后达成和解协议,又在和解协议的有效期内未履行,可以提出和解申请,中断申诉时效。和解协议的有效期应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2.条款争议
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变更、续签或解除时,当被申请人未签字或签字但标注异议的时候,申诉时效被中断。只有当争议的条款被明确之后,申诉时效才会重新开始。
3.劳动保险待遇
在争议涉及到员工的社会保险待遇的明确时,中断申诉时效。当社会保险待遇的明确被确定之后,申诉时效将重新开始。
4.担保责任
在争议涉及到用人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未能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况下,中断申诉时效。担保责任的履行和追究应当以司法程序进行。
5.资格认定
在争议涉及到员工的资格认定时,中断申诉时效。资格认定具体的标准应与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一致。
二、中止申诉时效的事由
劳动仲裁程序
与中断不同,中止申诉时效是指停止申诉时效的时间,可以再次启动,恢复申诉时效。下面是几种可能的中止申诉时效的事由:
1.申诉信件的重新认定
在劳动者或其代理人再次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诉信件,并达到受理申诉所需材料的标准时,申诉时效中止。这种情况的处理时间应由仲裁机构认定。
2.提出诉讼
在诉讼期间,如果双方申请中止劳动仲裁,申诉时效中止。当诉讼结束后,双方可以继续进行劳动仲裁程序。
3.调停
在调解期间,双方如果申请中止劳动仲裁,申诉时效中止。在调解结束后,双方可以继续进行劳动仲裁程序。
4.重新审理
当裁决、调解意见或者裁决书被撤销,并重新审理时,申诉时效中止。重新审理的流程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总结
在劳动仲裁中,申诉时效的中断和中止事由是综合各个申诉案件情况而决定的。当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根据情况合理运用法律规定,以寻求最有利的应对方式。以上介绍的中断和中止事由并不是全部,因此,当其他相关情况出现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把握处理方法,并及时向劳动仲裁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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