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证据不足补正材料告知书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
根据我方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调查和审理,我们发现您在劳动仲裁程序中提交的证据材料存在不足之处,无法充分证明您的主张。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我方特向您发出劳动仲裁证据不足补正材料告知书,请您尽快补正相关材料,并将补正后的材料提交给我方劳动仲裁委员会。
具体而言,我们发现以下方面证据不足,请您补正及提供相关材料:
劳动仲裁程序1. 证据不完整:您提交的证据材料未包含详细的时间、地点、人员等关键信息,导致无法确定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
2. 证据来源不明确:您提交的证据材料未能提供可信的来源,无法证明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3. 证据关联性不强:您提交的证据材料与您的主张存在相关性不强,无法直接证明您的权益受到侵害。
为了确保公正和公平,我方衷心希望您能够充分配合,尽快补正上述不足之处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请注意,补正材料的提交截止日期为(具体日期),逾期未能提交补正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益。
如果您需要我方的协助或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联系,我们将尽快为您提供帮助和解答。
谢谢您的理解与合作!
此致,
劳动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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