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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代理增值税税率
第十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供应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适用一般计税法,适用一
般纳税人)
(二)供应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适用一般计税法,适用一般
纳税人)
(三)供应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适
用一般计税法,适用一般纳税人)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第十三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适用简易计税计算,小规模企业) 第七章 征收管理
第四十七条 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第四十八条 纳税人供应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办理退(免)税,详细方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第四十九条 纳税人供应应税服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接受方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增值税发票税率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供应应税服务。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
第五十条 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应税服务,接受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根据本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现行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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