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统一战线发生的深刻变化及特点
作者:吕勤彬
来源:《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年第06期
作者:吕勤彬
来源:《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年第06期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统一战线发生了深刻变化,呈现出新的特点,即:空前的广泛性,特殊的重要性,巨大的包容性和明显的社会性。
关键词:改革开放;统一战线;特点
中图分类号:D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63(2008)06—0132—03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阶级状况的根本变化、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党治国理政理念的重大变化,统一战线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准确把握这种变化和特点,对于进一步开创新世纪新阶段统战工作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统一战线内部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呈现出空前的广泛性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统一战线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形成了两个联盟:一个联盟是工人阶级同农民阶级、广大知识分子及其他劳动者的联盟,另一个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全体劳动者同一切可以联合的非劳动者的联盟。那时的统一战线具有鲜明的阶级联盟的性质。
改革开放以后,根据我国社会阶级状况的根本变化和工作重点的战略转移,同志创造性地对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性质作出了新的阐述,提出新时期统一战线已经发展成为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联盟。具体来讲,新时期统一战线包括两个范围的联盟:一个是大陆范围内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爱国者组成的,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联盟;另一个是大陆范围外广泛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以爱国和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联盟。改革开放前、后的统一战线虽然都包括“两个联盟”,但却有着显著的不同,一是后者的阶级彩已明显淡化,统一战线已经不再是几个阶级的联盟,而是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爱国者的政治联盟;二是后者的范围比前者明显扩大,只要有利于建设四化、统一祖国、振兴中华,只要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只要有利于挫败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与和平演变,不论哪一个阶级、阶层,哪一个
党派、集团,哪一个人,我们都要团结;对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只要是爱国,尊重自己民族,维护民族的大局,即使不赞成社会主义制度,也要积极争取和团结。统一战线性质的重大转变,促成了统一战线内部关系的重大变化,使新时期统一战线具有了空前的广泛性。
统一战线这种空前的广泛性,到党的十六大后又有了新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新的社会阶层,党的十六大将其定性为中国特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为体现我国社会阶层结构的新变化、新特点,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统一战线又作了新的表述,即“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从而把新世纪新阶段的统一战线由原来的“三者”联盟扩大为“四者”联盟,统一战线的广泛性进一步增强。
统一战线空前的广泛性还表现在工作范围和对象的不断扩大。改革开放初期,统战工作对象包括10个方面,即:民主党派,无党派知名人士,非党知识分子干部,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官,原工商业者,少
数民族人士,爱国宗教领袖人物,去台人员留在大陆的家属和亲友,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归国侨胞和国外侨胞。2000年召开的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把统战工作范围概括为12个方面,增加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2006年召开的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又增加了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三种对象,统战工作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15个方面。统战对象的大量增加,体现了提出的“统一战线的范围以宽为宜,宽有利,不是窄有利”的思想,体现了统一战线大团结大联合的本质,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实现党和国家的宏伟目标而共同奋斗的必然要求。
二、统一战线任务作用发生了深刻变化,体现出特殊的重要性
统一战线历来是为党的总路线总任务服务的。从根本上来讲,统一战线没有自己的中心,党和国家的中心就是统一战线的中心,党和国家的大局就是统一战线的大局。进入新时期,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战略转移,统一战线的任务由过去主要为阶级斗争和社会主义改造服务,转变到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务。由
于党和国家的任务是随着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和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因而统一战线的任务也随着党和国家的任务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从发展阶段来看,上世纪80年代以后,统一战线的任务主要是“三个服务”,即为统一祖国服务,为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90年代以后,统一战线的任务发展为“四个服务”,即为巩固和发展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服务,为促进“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服务。进入新世纪后,统一战线的任务在提法上虽然是“三个服务”,但其内涵较之过去已经大大丰富了,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提出的任务是: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服务,为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祖国和平统一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服务。尽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发展阶段,统一战线的任务有所不同,但是万变不离其宗,统一战线始终是要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大局服务,这是统一战线安身立命之本。
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夺取革命建设胜利的一个重要法宝。同志在总结中国革命的基本经验时指出,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我们党在中国革命中的三个基本问题,正确地理解了这三个问题及其相互关系,就等于正确领导了全部中国革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同志强调指出,“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应该加强,不是可以缩小,而是应该扩大。”统一战线涉及政党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正确处理这“五大关系”,关系到党和国家工作全
局。应该看到,政党关系是当今世界现代民主国家中一个最为重要的问题,没有政党关系的和谐,就没有国家政治关系的和谐。我国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在长期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政党制度,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巨大的优越性。但是受到西方民主思想的影响,坚持这一制度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考验。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处理好,直接关系到国家统一、领土完整、社会稳定。随着我国社会多元化发展,信仰的多元化不可避免,信仰宗教人数的增多也是必然的趋势,处理好信教众与不信教众、信仰不同宗教众之间的关系,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我们不能回避、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新的社会阶层的大量涌现,是我国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革的必然结果,把他们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是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如何保持长期繁荣稳定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的任务,台湾民众的人心向背是实现祖国统一的决定性因素,国外侨胞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促进国家发展和统一的重要力量,做好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工作,对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统一战线的这种特殊优势和作用,决定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统一战线不是可有可无,而是不可替代、大有可为。正如同志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的,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为我国发展争取良好国际环境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必然要求。
三、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发生了深刻变化,展现出巨大的包容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着眼国内外形势的变化,顺应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的期待,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怎样的党、怎样建设党,为什么发展、怎样发展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积极创新和探索,形成了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引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取得辉煌成就。以这一理论体系为指导,统一战线各个领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方针政策,丰富和发展了党的统一战线理论,为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奠定了思想和理论基础。
在多党合作工作方面,明确各民主党派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这一定性为民主党派的存在和发展开辟了新的更加广阔的空间。在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中,中央把多党合作的方针由“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从此揭开了我国多党合作新的篇章。1
989年,中央颁布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这是我们党关于多党合作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意见》明确了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一个参加、三个参与”;《意见》还对加强中共与民主党派的合作与协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作用,举荐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等作了详尽的规定,标志着多党合作事业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2005年,中央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在全面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多党合作发展的基本经验基础上,就政治协商的内容、方式和程序,进一步建立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发挥监督作用等提出了新的要求,推动多党合作事业迈上了新台阶。
在民族工作方面,提出要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主题,把发展作为首要问题,把建设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作为着力点。同时要切实加强城市和散居地区的民族工作,依法保障少数民族众的正当权益。
在宗教工作方面,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关于宗教工作出台了许多方针政策,体现了党对宗教问题认识
的不断深化和对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1982年,中央制定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1991年,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会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改革开放的性质1993年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关于宗教工作“三句话”:一是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二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三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后来在中央《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中又增加了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四句话”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成为新阶段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
在新的社会阶层工作方面,首先是把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定性为中国特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并纳入到统一战线内部构成,并明确团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统一战线的重要任务,是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众基础的需要,是推动中国特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需要;其次是提出了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方针,即“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队伍;再次是明确了工作的方式方法,就是要以社团为纽带,以社区为依托,以网络为媒介,以活动为抓手,构建社会化工作体系。
在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方面,提出着眼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全面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香
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发展壮大具有广泛包容性的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加强同港澳社会各界特别是专业界人士和年轻一代的交流交往,增强港澳同胞的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把握和平发展的主题,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加强与反对“台独”、主张发展的台湾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的交流,努力做好争取台湾民心的工作。以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为目标,坚持把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鼓励和支持他们关心和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引导华侨华人社团加强团结合作,推动全球“反独促统”运动,形成全体中华儿女共同致力于祖国统一和民族振兴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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