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需要有学问的惩罚孩子
父母需要有学问的惩罚孩子
随着家庭教育学问的慢慢被大家所熟知,重教轻罚就变成了宽阔家长的共识。在人们的潜意识中,惩处是打骂的代名词,因而我们常常在报刊上见到少数家长对孩子罚站、罚跪、罚饿甚至虐待孩子致死的报道,这些家长便是对惩处缺乏正确的理解和把握。
其实,惩处的方式多种多样;打骂只是其中的一种,是惩处的极端性行为。错用、滥用惩处以致不负责任地对孩子的肉体和心灵施暴,会加重孩子的逆反心理,长期以往就会使惩处失效,导致最终管不住孩子;而适当、适时的科学的惩处却能对孩子起警戒作用,促使孩子改正错误,从而收到以罚助教、以罚代教的效果。
所以说,惩处是一门家教艺术,惩处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关键是看父母能否使用得当。笔者认为,父母在惩处孩子时应留意以下几点:
学问1:惩处的量刑要适当惩处孩子的目的自然是为了引起孩子的良性转化,那么惩处的量刑就必需合乎孩子的行为。
惩处过重简洁引起孩子的对抗心情,太轻了又不足以使孩子引以为戒。因此惩处孩子要以达到目的为原则,既不能轻描淡写,又不能小题大做滥用刑罚。
大教育家洛克说过儿童第一次应当受到惩处的苦痛时候,非等完全达到目的之后,不行中止;而且还要慢慢加重,其中的道理耐人寻味。
专家提示其实,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有这样一种阅历,对绝大多数孩子来说,父母只需要用自己的言语或行动向孩子表示一点点哪怕是极其微小的不满,孩子都会觉得是对他的错误的惩处,从而自觉改错。因而现代教育心理学认为,惩处包括间接的和直接的批判。给孩子使个眼、对他的行动加以限制、扣留他宠爱的东西、没收他的玩具,甚至在吃饭时削减他爱吃的菜肴或者让他穿一件旧衣服等等都是惩处的手段与方式。
学问2:指明出路不模糊惩处孩子不能半途而废,应要求受罚的孩子作出具体的改错反应才能停止。
家长要态度明确,跟孩子讲清楚他应当怎么做、达到什么要求或标准,否则有什么样的后果。如孩子有乱丢东西、不爱整理的习惯,家长在惩处时就应当让其自己整理好东西、整理好玩具;使其明白必需要做好,否则又要受罚。
家长千万不能模糊其词甚至让孩子自己去想。家长不给出路,孩子改错就没有目标,效果就不明显。
专家提示惩处之所以能促使孩子改正错误,这是教育心理学中的效果律在起作用。效果律认为:孩子欢快则接受;苦痛则拒绝,要使孩子连续或终止某种行为,我们可以通过嘉奖或惩处来做到这一点。
家法惩罚事实上,有很多事情是不行能通过嘉奖的方法让孩子满足的。如孩子有意损坏东西、坚持顶风作案、乱提不切实际的要求等,这种状况下嘉奖就不起作用,惩处却可以起到确定的作用。
学问3:罚了又赏要不得父母教育孩子要相互协作,态度全都,赏罚分明。
该奖时就要严厉 其事甚至煞有介事地奖,让孩子真正体会到受奖的喜悦;该罚时也应态度明确、措施坚决,让其真正知道自己错之所在。只有这样,才能培育孩子明辨是非、知错即改的品德。假如在对孩子实施惩处之后,父母中的一方认为孩子受了委屈,随即又用钱物或食品来劝慰他,这将会使惩处失去作用。
实践证明:惩处--嘉奖--惩处的恶性循环会使孩子产生认知偏差,错误地将犯错和受奖联系起来,从而使惩处归于失败。
专家提示诚然,惩处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而且还有一个使用方法的问题,正确使用可以以罚代教,假如使用不当,则会使孩子的坏习惯变本加厉。如有些儿童在感情冲动时会用坚持错误行为来报复惩处。而惩处的反复执行要么使孩子产生恐惊父母的神经官能症,要么使孩子破罐破摔,对惩处逆来顺受无所谓,这都是不足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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