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签证 |
办理机构: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外国人签证处 办理地址、电话:东城区门东大街2号(二环路北小街桥东南侧),:84020101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办理程序: 一、受理 探望亲属申请L签证须知(外籍配偶、父母及未成年子女) 一、申请签证的对象: 探望在京的中国公民和在京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的外籍配偶、父母以及未满18周岁子女的人员。 二、申请签证的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登记证明; 3、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贴一张浅蓝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探望配偶的,交验婚姻证明; 5、探望父母的,交验亲属证明; 6、探望子女的,交验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7、探望在京中国居民的,交验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实际居住地的相关证明; 8、探望在京华侨和港澳台居民的,交验他们的身份证件及在京6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 9、探望在京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交验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注: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复印件。 三、申请签证的时限: 可以申请有效期6个月或者1年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申请次数不限。 投靠在京亲属申请L签证须知 一、申请签证的对象: 年满60周岁的外国人在无直系亲属投靠在京直系亲属。 二、申请签证的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登记证明; 3、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贴一张浅蓝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被投靠人是中国公民的,交验常住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被投靠人是外国人的,交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5、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 6、经公证的投靠人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7、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 8、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注: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复印件;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三、申请签证的时限: 可以申请有效期6个月或者1年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申请次数不限。 在京购房人员申请L签证须知 一、申请签证的对象: 年满60周岁在京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 二、申请签证的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登记证明; 3、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贴一张浅蓝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生活来源证明或者经国内公证机关公证的经济担保书或者经济自保书; 5、注明申请人产权所有的产权证; 6、配偶之间的婚姻证明; 7、子女的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注: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复印件;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三、申请签证的时限: 可以申请有效期6个月或者1年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申请次数不限。 外籍子女在京寄养申请L签证须知 一、申请签证的对象: 外籍华人、华侨在京寄养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 二、申请签证的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登记证明; 3、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贴一张浅蓝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外籍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的护照或定居证明; 5、经公证的外籍子女父母的委托书(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抚养人或者监护人、寄养年限等内容); 6、经公证的儿童寄养保证书(受托书)。 注: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复印件;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三、申请签证的时限: 可以申请有效期6个月或者1年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申请次数不限。 外国留学生亲属申请L签证须知 一、申请签证的对象: 外国留学生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外国留学生父母或监护人。 二、申请签证的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登记证明; 3、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加盖就读院校的印章,贴一张浅蓝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留学生的护照和居留许可; 5、留学生与父母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6、留学生与外籍配偶间的婚姻证明; 7、留学生的外籍子女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8、留学生的监护人与留学生父母的委托书。 注: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复印件;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三、申请签证的时限: 可以申请有效期6个月或者1年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申请次数不限,签证有效期不得超过留学生的签证或者居留许可的有效期限。 探望在京亲属申请“L”签证须知 一、申请签证的对象: 探望在京亲属的人员。 二、申请签证的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登记证明; 3、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贴一张浅蓝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探望中国内地居民的,交验被探望人的居民身份证、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实际居住地的相关证明; 5、探望华侨和港澳台居民的,交验被探望人的身份证件及在京6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 6、探望常住外国人的,交验被探望人的居留许可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三、申请签证的时限: 可以申请有效期6个月以零次或一次入境有效签证,最多申请两次。 外国人个人申请L签证须知 一、申请签证的对象: 来华在京旅游的外国人。 二、申请签证的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登记证明; 3、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贴一张浅蓝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有接待单位的,出具接待单位的公函; 5、无接待单位的,出具保证在京生活费用的经济证明(现钞、旅行支票、汇票单据、现金卡等,每天按100美元计算)。 三、申请签证的时限: 可以申请有效期1个月以内的零次、一次签证,最多可以申请两次。 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申请F签证须知 一、申请F签证的对象: 1、省(部)级国家机关邀(聘)请的高级顾问以及执行中央或者北京市与外国签署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合作项目,重点工程协议,人才交流项目的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员; 2、对国家或北京市经济文化发展有重大、突出贡献的人员;执行政府间无偿援助协议的人员; 3、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机构、重点高等院校聘用的学术、科研带头人,有关单位聘用的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学术、科研骨干; 4、在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者享受同等待遇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重点专业技术人员; 5、在京投资300万美元以上的人员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派遣来中国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6、国际重要科学奖项的外籍华人获得者和其他杰出、有影响的外籍华人; 7、上述人员的配偶和不满18周岁的子女。 二、申请F签证的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登记证明; 3、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加盖受聘或任职单位印章,贴一张浅蓝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一类被授权单位为高层次人才申请“F”签证应向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公函; 5、投资者交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三、申请签证时限: 可以申请有效期2年以上、5年以内的多次入境有效签证,申请次数不限。 外国临时记者申请J-2签证须知 一、申请J-2签证的对象: 持J-2签证入境的外国临时记者。 二、申请J-2签证的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登记证明; 3、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贴一张浅蓝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外交部新闻司颁发的《临时》; 5、外交部新闻司或者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为临时记者申请J-2签证出具的公函。 三、申请签证时限: 申请人可以申请有效期1年以内的零次、一次、二次和六个月或者1年多次入境有效J-2签证,申请次数不限,但自入境之日起每次在华停留期限连续累计最长不得超过1年(停留的期限以外交部新闻司或者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为临时记者申请J-2签证公函上所确认的时间为准)。 留学归国人员及其随行家属申请F签证须知 一、申请F签证的对象: 在京任职受聘的外籍留学归国人员及其随行家属(配偶、未成年子女)。 二、申请F签证的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登记证明; 3、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加盖所任职受聘单位的公章,贴一张浅蓝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教育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司公函或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出具的公函; 5、本年度经年检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三、申请F签证的时限: 可以申请有效期6个月以内零次、一次、二次签证以及6个月或者1年多次入境F签证,申请次数不限,但自入境之日起每次在华停留连续累计最长不得超过1年。 因其他私人事务申请L签证须知 一、申请签证的对象: 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继续在京停留的外国人。 二、申请签证的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登记证明; 3、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贴一张浅蓝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在京看病人员须提交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5、在京看病人员的陪住亲属须提交病人在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6、报考院校准备留学的须提交本年度入学准考证; 7、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继续在京停留须提供相关证明。 三、申请签证的时限: 可以申请有效期3个月以内的零次或者一次L签证,最多签发一次。 申请F签证须知 一、申请F签证的对象: 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的外国人。 二、申请F签证的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登记证明; 3、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加盖受聘或任职单位印章,贴一张浅蓝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接待单位为申请人申请“F”签证致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公函; 5、单位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三、申请签证时限: 可以申请有效期6个月以内零次、一次、二次签证以及6个月或者1年多次入境有效签证,申请次数不限。但自入境之日起每次在华停留期连续累计最长不得超过1年。 申请L团体签证分离须知 一、申请L团体签证分离的对象: 因有特殊情况不能随团旅游的外国人。 二、申请L团体签证分离的材料: 1、申请L团体签证分离人员的有效护照和团体签证; 2、在京住宿登记证明; 3、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贴一张浅蓝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外国人申请分离人员的特殊情况证明; 5、旅游接待单位申请L团体签证分离致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信函。 三、申请签证的时限: 可以为申请L团体签证分离人员签发有效期1个月以内的零次或者一次签证。 申请材料真实,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核 标准:申办材料真实、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2个工作日 三、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时限:1个工作日 四、告知 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零次、一次签证 人/次 160元 京发改(2003)2215号 二次签证 人/次 235元 京发改(2003)2215号 半年多次(含半年)签证 人/次 425元 京发改(2003)2215号 一年(含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多次签证 人/次 635元 京发改(2003)2215号 一次团体签证 人/次 130元 京发改(2003)2215号 二次团体签证 人/次 170元 京发改(2003)2215号 团体签证分离 人 160元 京发改(2003)2215号 非对等国家签证外币收费标准 京发改(2003)2215号 北京港澳通行证办理按国别对等收费国家收费标准 京发改(2004)2405号 签证加签 人 100元 公通字(1996)89号 增加减少携行人 人/次 160元 京发改(2003)22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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