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字的演变
【内容摘要】:
古今字是汉字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孳乳分化现象, 导致古今字产生的原因是部分汉字承担的语义过多, 影响交际。古今字是文字在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古今异字现象。先后出现在不同时代、表示同样意义而形体不同的一组字叫古今字,它是由于部分汉字承担的义项过多影响交际而分化产生的。古今字与通假字、假借字、异体字、同源词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区别。但对什么是古今字,古今字的含义究竟该怎样界定,人们的看法并不一致,有些方面的分歧甚至是根本性的。因此,我们认为对古今字还有继续探讨的必要。
【关键词】: 古今字 通假字 假借字 同源字 演变
【正 文】
一、古今字的含义
(一)定义:简单的说就是不同时代记录同一个词(或语素)使用的不同形体的字。使用年代较早的是古字,使
用年代较晚的是今字。古今字是古汉语中一种常见的语言文字现象, 早在汉代人们便注意到了它, 但是缺乏专门研究,受到普遍重视始于清代。古今字是就某一字义用字不同来说的①。例如“尉”既是“熨”的古字,又是“慰”的古字,前者是就“尉”的本义说的,后者是就引伸义说的。古今字是相对而言的。今字如果再产生了后起字,对后起字来说,它又是古字。例如,“前”的本义指剪断,后来造了一个“剪”字,因此,“前”是“剪”的古字,“剪”又是今字。由于今字产生在古字之后,也称作后起字。
对古今字的概念,上面已做了解释,对它的理解,还应注意由于造今字,所以借字就成了古字。如“说——悦”,作喜悦时,“悦”字借用了“说”,写作“喜说”、“不说”,后因有了专字(今字“悦”),那么由于造字时间不同,有先有后,构成了古今关系②。
(二)古今字的分类:
1、字义完全相同,如:墅/野等;一是字义部分相同,如莫/暮、景/影、辟/避等。这一类古今字是一对一的关系,今字的产生不涉及汉字的孳乳分化,古今字属同字异形,是异体字的一类。
2、这一类古今字不是一对一的关系,今字是古字在发展上孳乳分化的结果。第一种是由古字的本义产生如:“莫”,本义指日落天晚,“莫”假借用作无定代词,而它的本义另造了一个“暮”字。再比如:止/趾、要/腰、衰/蓑、求/裘、匪/篚、其/箕、匡/筐、然/燃、益/溢、禽/擒等。
3、今字是古字的引申义产生的。比如,“景”本义指日光,引申指明暗形成的影子,这个意义后造了一个“影”字。再比如:弟/悌、解/懈、责/债、竟/境、坐/座、中/仲等。
4、今字是由古字的假借产生的。“辟”,本义指法,假借义用作逃避,这个意义后造了一个“避”字。再比如:辟/僻、辟/嬖等。古今字与汉字的形体演变无关; 古今字的古今是相对的, 没有整体划一的分界时限③。
大家都知道,“古”相对于“今”,如果没有“今”便无所谓“古”。譬如一个字, 原来用它书写两个意义, 后来其中的一个意义使用今字书写, 于是原来的那个字书写这个意义时就相对而言成了古字。原来的那个字书写另一个意义时, 由于并没有相应的今字, 它是不能被叫做古字的。如果这时候也叫它古字, 显然是违背事理的。由此可见, 古字是书写某一意义时的字, 而不是书写所有意义时的字。古字是书写某一意义时的字, 它在某一意义上与今字产生一对一的关系; 同一个古字的意义范围等于与之相应的今字的意义范围。
二、古今字产生的原因
清代学者王筠(《说文释例))卷八有一段很精辟的论述:“字有不须偏旁而义已足者,则其偏旁为后人递加也。其加偏旁而义遂异者,是为分别文。其种有二:一则正义为借义所夺,因加偏旁以别之者也;一则本字义多,既加偏旁,则只分其一义也。”④这段话揭示了古今字产生的两大原因:一是文字假借,一是词义引申。
(一)文字的假借
由文字假借造成的古今字又可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某字被借走,为它的本义造新字,原字与新字构成古今字。如:须一翳 “须”字由表花纹条理的“乡”和表头部的“页”构成,其本义是胡须。(《说文解字 :“须,面毛也。” 由于“须”被借去表“必须”之义,于是本义另造“鬃”字表示(“鬃”今又简化为“须”)。然—燃 “然”字下面的“⋯”实即“火”字,“然”之本义是燃烧。(《说文解字 :“然,烧也。”⑤ 由于“然”被借作代词、连词,以及形容词词尾,于是本义另造“燃”字表示。
2、古字用于表本义,为假借义造新字,形成古今字。如:采一彩 “采”字的字形结构是“爪”在“木”上,本义是采摘。假借表文彩、彩。后为假借义造“彩”字。辟一鹧 “辟”的本义是法律、法度。((说文解字 :“辟,法也。”假借表开、开辟。如((苟子·议兵势:“故辟门除涂以迎吾入。”后为假借义造“嗣”字(“鹪”今又简化为“辟”)。
(二)词义的引申
词义引申造成一词多义,表现在书面上就是一字多义。为了表义明确,为了减轻原字的负担,于是新造字分担原字的义项,形成古今字。具体情况亦有一:
1、让原字表本义,为引申义造新字。如:昏一婚 “昏”本义是黄昏。由于古代婚礼在黄昏时举行,因此引申出结婚之义。如(《左传·隐公七年 :“郑公子忽在王所,故陈侯请妻之。郑伯许之,乃成昏。”后为引申义造“婚”字。景一影 “景”本义是日光。(《说文解字》:“景,光也。”阴影在有光的条件下才会产生,正如 颜氏家训·书证篇》所言:“凡阴影者,因光而生,故即谓为景。”也就是说,“景”由日光引申出阴影之义。后为引申义造“影” 字。
2、让原字表引申义,为本义造新字。如:丞一拯 “丞”在甲骨文中的构形特点是:人掉入陷阱中,有人用手相救。故其本义为“救”。引申为辅助、丞相等义。后为本义造“拯”字。奉一捧 “奉”的古文字构形中有两手,其本义是捧。如 韩非子·和氏 :“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 引申为呈献、供给等义。后为本义造“捧”字⑥。
三、古今字的演变与特点
(一) 古今字与通假字比较
古今字在意义上一般是有联系的。如《吕氏春秋·察今》:“澭水暴益,荆人弗知。”“益”的本意是“溢出”,后来被借为“利益”的意义,就另造了表本意“溢出”的“溢”字,而“益”字用来记录引申意利益。又如《墨子·兼爱中》
:“昔者楚灵王好士细要”“要”本意表“腰部”,后造今字“腰”表本意,而“要”记录“邀请”“要求”等假借意或引申意。中国汉字的演变而通假字一般意义上没有联系,如“蚤”和“早”、“信”和“伸”、“直”和“特”等,意义上毫不相干⑦。
古今字有字形结构上的联系。如上所述,今字产生的方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损益型,即在古字的基础上增加形符、声符或减少笔画。如“采”和“採”,今字“採”在古字“采”的基础上增加了形符;“自”和“鼻”,“鼻”在“自”的基础上增加了声符“畀”;“閒”和“間”,“間”在“閒”的基础上减少了一些笔画。另一种是改换型,即改换形符或声符,如“振”和“赈”在救济的意义上“赈”,改换了形符;又如“赴”和“讣”,形符“走”换成形符“言”构成今字“讣”。再如“唱”和“倡”等。而通假字并不一定都具有字形结构上的联系。如《礼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倍”通“背”。又如《礼记·大同》:“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矜”通“鳏”,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
古今字是一个历史概念,段玉裁曾经说过:“凡读经者,不可不知道古今字,古今无定时,周为古则汉为今,汉为古则晋为今,随时异用者谓之古今字”,古代字少,一个字有时有多种职能,它可以同时表示几个互不相关的意义。由于文字日益发展,另外一个新字去表示某种意义,分担了原来字的一些智能,这个新造字和原来的字之间的关系就是古今字的关系,如中学语文《扁鹊见蔡桓公》“桓侯不说”中的“说”通“悦”、《愚公移山》“寒暑移节,始一反焉”中“反”通“返”等,可见,古今字是字孳乳分化,而通假字是放弃现存的字
不用,临时用另一个音同或音近的字来表示⑧。所以在严格意义上是不能把古今字处理成通假字的,否则就会产生一个已经产生的字,通到一个还没有产生的字上去了的情况,这无论如何是说不通的。在数以万计的汉字中,属于古今字的数量不在少数,而古今字并不像上面所举的例子那样有确切的记录,这给研究古今字和通假字带来一定的难度,还需进一步的考证。
(二) 古今字与假借字的关系
假借有两类。一类是本无其字的假借,那就是前面所说的假借字。如表示胡须意义的“而”假借为连词,表示日暮意义的“莫”假借为否定性无定代词。许慎在《说文·叙》里所说“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就是这一类。在语言发展过程中这一类的字很多。假借的另一类是本有其字的假借。本有其字的意思是在日常使用的文字中本来存在此字 ,但是在使用当中不用这个字而写为另外一个意义不相涉而音同或音近的字 。这一类在秦汉以上的古书中极为常见 。如借“汤”为“荡”;《诗经·豳风·七月》“七月食瓜,八月断壶”,借“壶”为“瓠”,这些都是本有其字的假借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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