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山西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
一、引言
山西中小企业具有“五六七八九”的典型特征,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是增加财政收入、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是促进创新驱动、扩大城乡就业的重要力量,是企业家精神的重要发源地。“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中小企业发展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都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要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努力实现中小企业更高质量发展。
二、山西省中小企业概况
“十三五”时期,山西中小企业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全省中小企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总量规模和比重逐年增加、创新创业科技含量更加凸显、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一)总体实力
山西中小微企业规模总量不断壮大。2021年,山西启动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全省市场主体数量达到315.55万户,同比增长11.3%,中小微企业总量进一步扩大;山西中小微企业还是增加财政收入、拉动全省经济增长的助推器,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万亿元以上,同比增长7%以上,全省民营经济税收达1855.7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59.6%。从2017—2021年,山西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369家,其中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7家,且都保持着逐年增长的趋势,“专精特新”成为山西省广大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途径。同时,山西省“小升规”企业户数
和新培育“小升规”企业数量创历史新高,2021年,山西省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547户,净增1384户,山西省规上工业企业达到6834户,新增数、净增数和规上工业企业数均创历史新高,为山西省工业经济增添了新骨干。中小企业还是增加就业的主渠道,成为增加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来源,到2019年底,山西省工商登记注册的私营个体就业人员达到693.3万人,占山西省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70%以上。近年来,山西省企业从业人员存量的75%、增量的85%以上,都是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最近五年来,山西中小企业从业人员收入增速明显,收益颇多。以城镇私营单位为例,2018年和2019年,平均工资年增速均达到8.8%和8.6%,山西省农民从中小企业取得的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另一方面,也间接说明企业用工成本增加明显。未来,以机器代替人工的趋势将会更加明显,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正在如火如荼开展,机械化、自动化和数字化将是“十四五”时期中小企业的显著特征之一。
(二)创业创新情况
新时代山西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
何静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山西太原030032)
【摘要】文章结合第四次经济普查资料、民营经济统计资料和其他相关统计资料等,总结山西省中小企业发展特点和产业优势,分析山西省中小企业存在问题及地区发展差距的原因,提出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山西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政策建议。
【关键词】山西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中图分类号】F27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2768(2022)05-0050-06
【收稿日期】2022-02-17
【作者简介】何静(1982-),女,山西应县人,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企业经济。
2019年,山西实有市场主体258.1万户,增长9.7%。全年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48.4万户,增长11.6%,在私营企业和个体新增就业人员50.5万人,增长7.8%。
创新创业科技含量更加凸显。创新创业更加突出科技导向,培育壮大新动能的作用更加显现。2019年,山西省有效发明专利达到14298件,与2018年底相比,增长10.1%,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为3.83件,同比增加0.33件。其中山西省民营企业牵头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及各类省级科技(专项基金)计划数为165个。创新活动的增加直接带来山西省新兴产业的发展,2019年,规模以上工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7.4%。其中,新能源汽车产业增长61.6%,节能环保产业增长12.1%,新材料产业增长9.8%,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增长5.9%。
创新创业平台载体快速发展。2020年,山西创造性实施“111”“1331”“136”创新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分别达到5个和31个,院士工作站达到114个,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实现全覆盖。
(三)服务体系情况
一是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山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水平不断提升,截至2020年,山西省国家级中小企业示范平台达到6家,省级中小企业示范平台达到88家;省级平台注册企业达到68959家,服务机构1602个,带动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活动2413次,基本形成信息畅通、功能完善、资源共享、供需对接便捷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
二是服务内容不断完善升级。首先是改革培训方式和内容,提升培训层次,培育壮大优秀企业家队伍。截至2020年,山西在“银河培训”工程基础上,连续组织了4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题研修班”,依托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浙江大学等高校,先后举办4期、400名优秀企业家参加的专题研修班。举办了7期山西中小企业大讲堂,不断扩大高端培训受众面,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000余人。五年来,全省中小企业系统开展各类培训3.2万人次以上,中小企业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其次,服务内容不断完善,目前,省级服务平台基本形成政策服务、信息服务、双创服务、减税降费服务、金融服务、项目服务、担保服务和环保服务等内容,可以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培育辅导、融资担保、人员培训、管理咨询、法律援助、技术支持、市场营销、事务代理等服务,并且新增了产业集公共服务平台,更加贴近企业、供需更加清晰,具有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新技术推广、产学研合作、市场预判、员工培训等直接服务功能。
三、山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山西中小微企业发展明显滞后,仍存在企业成本高、融资不易、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这既是经济实力不强的表现,同时也是经济落后的原因所在。
(一)中小企业成本高
当前山西企业成本居高不下,尤其是私营企业高于国企。我们用主营业务成本率(即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来反映企业的成本,如图1所示,2019年,山西私营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率为87.08%,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为77.15%,从2009—2015年,山西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率基本处于上升趋势,尤其在2015年达到近10年最高位,2016年以后逐步下降,而且私营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率一直高于国有控股企业7~9个百分点。
图1山西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和私营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成本率对比
(二)融资难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融资方式创新不足。目前,虽然大多数银行针对中小企业开展了订单贷款、专利权贷款、商标权贷款、股权贷款、应收账款贷款等业务,但是规模较小,应用范围较窄,“供应链”融资和产业集的中小企业融资在山西省还没能有效开展。
二是融资体系不健全。山西还没有建立起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体系,各类风险投资、产业基金、股权基金、债券市场等发展滞后,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偏窄。
三是担保体系不完善。目前,山西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非常有限,很多担保公司甚至没有建立相应的担保保证金制度、再担保制度和风险补偿机制。而且,由于小微企业信用体系不全面和对担保机构的考核管理不灵活,导致担保机构对支持小微企业缺乏积极性,降低了提供担保服务的
能力。
四是中小金融机构数量少。在很多发达省份,中小金融机构是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但是山西中小金融机构数量严重不足。2018年,全国有134家城市商业银行,山西只有6家,只占4.5%,除了晋商银行规模在2000亿以上,其余几家城商行资产规模偏小,有的甚至不足500亿元,市场竞争力不强,创新发展和抗风险能力不足;全国共有18家民营银行开业,19家获批筹建,山西一家都没有;全国有1397家农村商业银行,其中2019年年末,共有12家农商行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以上,前三名为重庆农商行、北京农商行和上海农商行。农村商业银行在江苏、浙江、广东等东部沿海省份已经发展得如火如荼,而山西只有两家,发展严重滞后。
(三)创新能力不强
从山西省科技创新总体情况看,科技经费投入总量低,企业创新能力有待提高。2020年,山西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投入占GDP比重为0.88%,明显低于全国1.51%的平均水平;在中部六省中,山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投入也居末位。2021年,山西省区域创新能力综合排名位于全国第22名,比2019年提升了4名,但仍属于科技综合竞争力薄弱地区。2020年,山西技术市场成交额为44.98亿元,仅占全国的0.71%;与中部省份安徽的659.57亿元相比,差距巨大,在中部省份也处于末位。2019年,山西高新技术企业总量为2501家,虽然比2018年大幅增长53.44%,但是位居全国第21位,居中部六省末位。
造成山西科技创新能力落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企业对创新重视程度不够。2018年,山西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为0.7%,也远低于全国1.32%的平均水平;2019年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2501家,仅占全国总数的1.11%,比2017年下降了2.37个百分点,不仅在中部六省是末位,而且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在拉大。二是创新人才不足。2019年山西R&D人员全时当量2.75万人年,比2017年的3.18万人年还减少了0.43万人年,居全国第22位,排名第一的广东省是山西省的23.3倍。
四、新时代推动山西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非常关键的五年,也是山西中小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关键五年。要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把握新发展格局新机遇,持续聚焦政策惠企、环境活企、服务助企,构建中小企业发展良好生态环境,力争为山西省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做出新贡献。
(一)新发展格局下山西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分析
“十四五”时期,山西省中小微企业将面临更加复杂多变的形势,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正确研判形势,是谋划发展的重要前提。
1.面临的机遇。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山西省中小企业拓展市场带来了新机遇。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多方面优势和条件更加凸显:我国具有全球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工业体系、强大的生产能力、完善的配套能力和超大规模内需市场,消费潜力巨大。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将为山西省中小企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与此同时,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为我国统筹国内国际两大市场、两种资源,稳住中国产业链和供应链,拓展新空间注入新动力,也将为山西省中小企业更多产业产品投资发展、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融入全球经营体系带来更多的机遇。
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为山西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空间。以5G、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我国也把5G基建、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纳入全国经济发展的布局之中。这场全新的工业革命和科技创新的加快突破,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推动力量,也为山西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与转型成长提供了新空间。
山西转型发展蹚新路为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大舞台。山西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
要指示,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的嘱托,转型发展已经起步并形成良好态势。
2.面临的挑战。“十四五”时期,国际国内环境错综复杂,山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仍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多方面的严峻挑战。
从国际上看,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山西省中小企
业面临错综复杂的外需环境。当前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加,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特别是全球经济在新冠疫情冲击下陷入深度衰退,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受到严重影响,一些国家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盛行、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我国出口持续承压,外需紧缩或成新常态,这使得我省中小企业的外需空间进一步被压缩,将面临更大的生存和发展压力。
从国内看,全国经济进入新发展阶段,山西省中小企业发展面临一系列新挑战。持续多年的高速增长后,我国经济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中美在贸易、科技等领域的摩擦以及其他非经济因素的影响程度等,都为中国经济带来了很多变数,也对自身规模小、实力弱、抗风险能力差的中小企业发展带来极为严峻的挑战。
从省内看,双循环格局下,区域经济竞争更加激烈,山西省中小企业创新转型压力加大。山西省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处于传统产业和产业链低端,资源依赖性强,产品附加值低,创新能力薄弱,在区域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十四五”时期,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资源环境约束加剧,企业普遍存在缺乏资金、土地、技术、人才、信息等问题,面临经济
增速放缓、环保约束强化、成本快速上升等方面的发展约束更多更紧,中小企业实现产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工商企业管理就业前景总体判断,“十四五”时期,山西省中小企业发展的国际国内环境总体平稳健康,中小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已具有一定基础、市场空间、制度优势,通过深化一系列改革,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服务环境将更加优化,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机遇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抓住转型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努力实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完成好转型发展蹚新路的历史使命做出新贡献。
(二)推动山西高质量发展政策建议
1.降低各类要素成本,保障中小企业持续发展。规范涉企收费,降低企业负担。精准做好企业减负工作,从制度性交易、税费负担、用工、融资、用能、用地、物流、外贸、管理等10个方面,对降成本进行细分部署。对已发布的降成本政策,要强化宣传力度,主动积极引导创业主体进入政策优惠范围,帮助其争取相关优惠政策;在实施降成本政策后,着重评估政策效应及中间可能存在的梗阻,及时进行调整。
弹性出让土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借鉴上海等地经验,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明确试点地区工业企业在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和规划的前提下,可选择10年、15年、30年、50年等弹性出让年限,出让金按年限计算,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试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灵活土地供应方式。降低土地出让起价,放宽土地出让金交款期限。降低符合产业导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信创产业等工业用地项目的土地出让金起价。
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继续推进电力直接交易,降低直供电的交易门槛,增加交易规模,扩大覆盖范围,推动跨省跨区域电力交易。允许发电企业、微电网用户、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等成立独立售电公司,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园区等各类园区,组建独立售电公司,允许具备准入条件的售电公司参与市场交易,为电力用户提供更多购电选择权,降低用电价格。拓展交易组织模式。按照山西省推进铝工业转型升级、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部署,对电解铝、大数据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予以重点倾斜支持;对年用电量超过1亿千瓦时的国家或省级高新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园区,允许对园区内采用两部制电价的企业参加电力直接交易。
2.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从信贷、发债、股权融资三方面精准发力,积极推动和扩大直接融资规模,让有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上市、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参股、发行债券等多种渠道直接融资。建立完善省级“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加强对拟上市或发债民营企业的筛选、培育和储备,帮助企业做好改制、辅导和上市或发债申报工作。支持中小企业参加省市县组织的规范改制、挂牌上市专题培训,积极实施规范化的股份制改造,逐步实现挂牌上市,有效对接资本市场。积极引进“互联网+金融”理念,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发展互联网金融。
创新融资模式和服务。鼓励支持金融机构通过产品创新和业务创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个性化金融解决方案:针对有固定经营场所或者处于批发市场内、正常依法纳税、经营稳定、存续年限较长的普惠类小微企业,可以发展常规担保贷款、小微企业房抵快贷、法人账户透支业务;针对大型企业、头部企业周边产生的物流、资金流、贸易
流等链条开展业务的上下游小微企业,可发展保理、应收账款抵押贷款、商票质押贷款、票据贴现、商票保证、商票保贴、订单融资、厂商银、保兑仓、保函、分离式保函等业务;针对“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科技型企业等小微企业可以开发专属类产品,可发展“专精特新”品牌贷、“小巨人”品牌贷、排污权质押贷款、科技企业金融贷款、网络货运平台应收账款(池)贷款等业务;针对担保方式为不动产抵押、金融资产质押、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的风险缓释较强的小微企业,可以发展抵押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
盘活企业资产。要重视挖掘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自身的潜力,以改革创新方式盘活存量资源,变资源为资本。加快完善民营企业土地手续和房屋产权,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为企业融资、投资奠定基础。各市县(区)相关部门要摸清底数,解决土地房产历史遗留问题,完善产权手续,切实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与此同时,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也要认识到自身管理落后、财务不完善等缺陷和不足,转变观念,全方位反思和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市场竞争力,降低投资风险,才能增强融资能力。只有各方共同努力,同时发力,才能形成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合力。
3.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打造双创升级版。加大对创业创新的支持力度,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激发全省中小企业的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从人才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入手,弥补创新短板,提升创新能力,全力推动中小企业在转型发展,为山西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提供坚实保障。
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借鉴浙江省信贷一块、风险资本投资一块、知识产权质押一块、科技担保一块、科技保险一
块、财政支持一块的“六个一块”工作思路,大力推进科技金融结合。落实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在设立山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基础上,继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财政支持。积极发展创业投资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科技和金融结合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意识。坚持高端引领,围绕提升企业家创新理念、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依托国内外顶尖高校,实施企业家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工程,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升规”培育企业,持续组织举办企业家高端研修班、领军人才研修班等,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全球眼光、开拓精神、创新能力的优秀创新型企业家[1]。
落实人才发展政策。鼓励在财政、社保、现金奖励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在人才住房保障方面,允许高校、科研机构和大型骨干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土地、自有资金,自主建设人才公寓、人才周转用房等配套服务设施,或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租用商品房出租给高层次人才居住;省财政统筹使用政府债券资金,在转型综改示范区等引进人才聚集的地区建设人才公寓、人才周转房;所建住房实行统一的配套设施,达到“拎包入住”标准。人才公寓产权归政府或单位所有,只租不售,长期周转使用[2]。在职称评定方面,落实工程系列增设正高级工程师,经济系列增设正高级经济师,会计系列增设正高级会计师(其中审计专业为正高级审计师),统计系列增设正高级统计师,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讲师,工艺美术系列增设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艺术系列增设高级舞台技师,实验技术系列增设正高级实验师。农业系列继续开展正高级职称评审试点工作[3]。
成立人才发展集团。2020年6月,山西省推出了含金量高、覆盖面广、规则精准的“人才新政12条”,为山西创新生态构筑
起人才政策高地。但是,主要依赖政府推动的人才工作引才渠道单一、精力不够、效率不高,导致山西省人才政策效应不能充分发挥,人才引进和服务可持续性不强,人才政策高地不牢固。为了最大化发挥山西省人才政策效应、全力打造人才服务保障最优环境、继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建议山西省组建山西人才发展集团,通过企业化运作,发挥市场机制,突破引才瓶颈,灵活发挥市场在人才配置中的作用,形成人才引领产业、产业集聚人才的良性循环,构建起“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山西模式。
实施专利转移转化专项计划。支持中小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设产学研联合体,推动协同创新,组织开展成果转化对接和专业技术服务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创新支持。推进专利技术供需精准对接,鼓励引导国有企业、大型企业开放分享专利技术、科技成果、研发设备等,降低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引导中小企业之间围绕产业链、创新链、要素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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