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19

山东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19
  炎炎夏日已经来到,又到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时候了,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山东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19”,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19山东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120元提高到200元;
  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80元提高到140元。
降温费标准
  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费用。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新标准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目前2019年山东省高温补贴参照该标准执行。
  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我市执行的高温补贴标准为2019年8月1日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其中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据悉,各类企业要履行防暑降温工作主体责任,按《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确保夏季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
  高温作业中暑 也能申请工伤
  火辣辣的阳光,滚烫的热风,虽然一年中最热的天气还没到来,但想想这即将到来的天气也让人难耐。高温天里,企业应如何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
  了解到,根据2019年我省下发的《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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