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防暑降温发放标准2017
天津市防暑降温发放标准2017
天津市防暑降温发放标准2017。
为了有效应对高温天气对人民众的影响,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天津市政府发布了《天津市防暑降温发放标准2017》,旨在规范各单位对于高温天气下的防暑降温工作,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下是该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工作时间和休息安排。
降温费标准在气温达到35摄氏度及以上时,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高强度的体力劳动。同时,要保证员工每日至少有2小时的休息时间,并提供充足的饮用水和清凉饮料。
二、防暑降温物品发放。
各单位应当按照实际需要,为员工发放防暑降温用品,包括但不限于防晒用品、清凉药品、防暑降温药品等。同时,要保证工作场所通风良好,保持室内温度在舒适范围内。
三、防暑降温知识宣传。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防暑降温知识宣传,提高员工对于高温天气下防暑降温的认识和应对能力。同时,要建立健全的防暑降温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高温灾害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紧急救助和应对。
四、高温津贴发放。
在气温达到35摄氏度及以上时,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员工发放高温津贴,以补偿员工在高温环境下的工作所带来的不适和损失。
五、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监管机构要加强对各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反《天津市防暑降温发放标准2017》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该标准的有效实施。
六、其他规定。
根据实际情况,各单位可以根据本标准制定更为严格的防暑降温措施,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在实际工作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天津市防暑降温发放标准2017》的要求,切实保障员工在高温天气下的合法权益,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同时,员工也要增强自我防暑降
温意识,积极配合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共同应对高温天气带来的挑战。
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相信我们一定能够有效应对高温天气的影响,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为建设美好天津作出积极贡献。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共同迎接高温天气的挑战,共同创造美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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