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09年)
江苏省建设厅
二○○九年四月
一、总则…………………………………… 3
二、工程费用的组成……………………… 3
三、工程类别的划分……………………… 8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15
(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
(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四)规费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五)税金计算标准及规定
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18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一、总 则
(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降温费标准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等工程。本定额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计价表、房屋修缮预算定额配套使用,原相关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定额费用内容是由分部分项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
(四)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点工说明:
1、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和材料供应的方式。
2、包工不包料:是指只承包工程计价表用工的方式。施工企业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料标准执行。
3、点工:适用于在建筑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定额范围内的用工。
4、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五)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管理。
二、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
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性项目的各项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构成。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级)工资、绩效工资等。
(2)工资性津贴:是指企业发放的各种性质的津贴、补贴。包括物价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施工补贴、误餐补贴、带薪休假、节假日(夜间)加班费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装制作、防暑降温费、高危毒险种施工作业防护补贴费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用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车辆使用费: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4、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差旅交通费: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工地转移费以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等。
(3)办公费: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燃气等费用。
(4)固定资产使用费: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6)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培训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7)财产保险费:指企业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8)劳动保险补助费:包括由企业支付的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9)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0)税金: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1)意外伤害保险费: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12)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
(13)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用。
(14)企业技术研发费:建筑企业为转型升级、提高管理水平所进行的技术转让、科技研发,信息化建设费用。
(15)其他:业务招待费、运地施工增加费、劳务培训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联防费等。
5、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二)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所必须发生的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费用。由通用措施项目费和专业措施项目费两部分组成。
通用措施项目费包括: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满足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以及环境保护、职工健康生活所需要的各项费用。本项为不可竞争费用。
(1)安全施工措施包括:安全资料的编制、安全警示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费用,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电箱标准化、电气保护设置、外电防护标志;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查检测费用;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工人的防护用品、用具购置费用;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文明施工措施包括:大门、五牌一图、工人胸卡、企业标识的费用;围挡的墙面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等)、压顶装饰费用;现场厕所便槽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净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现场污染源的控制、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防扬尘洒水费用;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现场电子监控设备费用:用于现场工日的防暑降温费、电风扇、空调等设备及用电费用;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防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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