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降温费发放标准
近年来,江苏省持续加大对降温费的发放力度,以保障全省广大众的基本生活需求。为了让广大众更加了解江苏降温费的发放标准,特整理如下:
一、发放对象范围。
江苏省对降温费的发放对象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孤儿、军烈属、优抚对象等特困体,以及城乡居民家庭中的低收入家庭。
二、发放标准。
1. 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孤儿、军烈属、优抚对象等特困体,按照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定执行,标准由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城乡居民家庭中的低收入家庭,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发放。具体标准由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三、发放程序。
1. 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孤儿、军烈属、优抚对象等特困体的降温费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审核核定,并由财政部门拨付。
2. 城乡居民家庭中的低收入家庭的降温费由当地财政部门负责核定,并通过发放对象的银行卡或邮局汇款等方式进行发放。
四、发放时间。
江苏省一般将降温费的发放时间安排在每年的11月至次年的3月,以确保在寒冷季节为广大众提供及时的帮助。
五、发放监督。
降温费标准江苏省各级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将加强对降温费的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降温费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杜绝违规套取、挪用、截留等行为。
六、结语。
江苏省将继续加大对降温费的发放力度,确保广大众在寒冷季节能够得到应有的帮助。同时,希望广大
众积极了解降温费的发放政策,如有发放不及时、不足额等情况,可以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江苏降温费发放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广大众能够充分了解并合理利用降温费政策,让温暖和关爱传递到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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