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认购新股规则
一、投资者资质
参与北交所新股认购的投资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在北交所开立证券账户,且账户状态正常;
2. 具备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经验;
3. 符合北交所规定的适当性管理要求。
二、认购时间
北交所新股认购时间通常在新股发行日前一交易日的9:15-11:30,13:00-15:00。在申购当日,投资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认购申请,逾期将无法进行申购。
申购新股的条件三、认购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证券公司提供的电子交易平台或手机APP进行新股认购,填写认购委托单并提交。在认购时,
投资者需根据发行公告,按照发行价格和有效申购数量全额预缴申购资金,待新股中签后按照实际中签数量及发行价格进行资金结算。
四、发行方式
北交所新股发行采取余额申购方式,即投资者申购时无须全额申购,只要按照发行价格和有效申购数量全额预缴申购资金即可。待新股中签后,投资者需按照实际中签数量及发行价格进行资金结算。
五、资金退款
若投资者未中签或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申购资金将根据规定进行退款。通常在T+2日退还至原申购账户,投资者可在申购后第二日查询资金是否到账。
六、定价方式
北交所新股定价方式包括直接定价和询价定价两种方式。直接定价方式是指发行人直接确定发行价格;询价定价方式是指发行人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并在此基础上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具体的定价方式将在发行公告中公布。
七、申购上限
投资者在进行新股申购时,需按照规定进行申购,并遵守相应的申购上限。具体的申购上限将根据发行规模和投资者资质等因素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公布。
八、上市时间
北交所新股上市时间通常在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具体上市时间将根据市场情况和监管要求等因素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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