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室内装饰装修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室内装饰装修)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室内装饰装修)
2.办理类型:即办件
3.受理机构: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4.办理窗口:市政府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03
5.承诺时限:材料齐备当场办结
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装饰装修资质怎么办理
7.窗口电话:86917534
8.:86924837
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7:00;周六 09:00—17:00为预约服务时间
二、法定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9条;
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号);
3.《成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29号令)。
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7〕36号)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建设单位提供有关备案文件、资料。
第二步:审查备案文件资料。
第三步:符合要求当场予以备案。
四、申请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份(原件、手写)(市建委网站下载中心办事表格;市建信网站下载中心建筑管理);(www.cdcin/或v/);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通知书;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或通知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5.法定代表人声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
6.工程结算书封面(原件)(封面有甲乙双方公章、造价师资质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如甲乙双方其中一方无造价师资质章,需聘请第三方,盖第三方公章、造价资质章及所属公司造价师资质章);
7.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住宅项目提供)(原件)
8.质量监督报告(原件)。
9.施工单位签署的装饰装修部分《工程质量保修书》、《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说明
1.除标注“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查验原件。法定代表人声明模版请咨询办事窗口。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封面备案编号不用填写;工程名称、地址、五方主体单位需于施工许可证内容一致;面积按照施工许可证面积填写; 3、表内文字和数字应填写工整规范,涂改部位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保修书涂改加盖施工单位工章)。如遇项目更名、单位更名、地址变更等情况,须提供相关部门证明。
3.室内装饰装修部分住宅质量保证书内容应载明主要装修材料、部品和设备的生产厂家信息、品牌、规格型号、性能指标、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及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包括住宅功能、设施设备使用说明、保养和维护等内容。
中国.成都政务审批公众服务网址v/publicweb/default-index.jsp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网址:http://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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