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居民阶梯电价小知识
佛山居民阶梯电价小知识
一、什么是居民阶梯电价?
居民阶梯电价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机制。
佛山市居民阶梯电价从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每户每月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和非夏季不同标准,其中:
1.夏季标准(5月-10月):
第一档电量为0-260度,电价不作调整,为0.62元/度;
第二档电量为261-600度,电价每度加价0.05元,为0.67元/度;
第三档电量为601度及以上,电价每度加价0.3元,为0.92元/度。
2.非夏季标准(1-4月、11-12月):
第一档电量为0-200度,电价不作调整,为0.62元/度;
第二档电量为201-400度,电价每度加价0.05元,为0.67元/度;
第三档电量为401度及以上,电价每度加价0.3元,为0.92元/度。
二、什么是居民峰谷电价?
居民峰谷电价就是将一天24小时分为用电高峰、用电平段、用电谷期三个时段分别计价收费,各时段划分为:
高峰时段:14:00—17:00;19:00—22:00
平 时 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
低谷时段:0:00—8:00
峰段、平段、谷段的电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比价为1.65:1:0.5,佛山市目前执行的居民电价为0.62元/度,执行峰谷电价后,峰段、平段、谷段的电价分别为:1.0040元/度、0.62元/度、0.3247元/度。
一户一表居民需要执行峰谷电价的可前往当地供电营业厅办理申请手续,其峰谷分时计量表计由电网企业免
费安装。值得注意的是,执行峰谷电价是否便宜,与用户的用电习惯息息相关,取决于用户家里集中用电的时间。由于用户选择实施峰谷电价后一年内不得变更,所以是否要提出申请,市民最好先根据自己全年的用电习惯,算好账后才作决定。
三、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后如何计算电费?
(一)居民阶梯电价(无峰谷)
1.计算公式
(1)总电量=第一档电量+第二档电量+第三档电量
(2)总电费=第一档电费+第二档电费+第三档电费
(3)第一档电费=第一档标准以内的电量×原居民电价
(4)第二档电费=超出第一档标准并且在第二档标准以内的电量×(原居民电价+0.05元/度)
(5)第三档电费=超出第二档标准的电量×(原居民电价+0.3元/度)
注:第二档和第三档电费只有当居民实际用电量分别超出该档次标准才要计收。
2.计算示例
夏季标准第一档电量为0-260度,第二档电量为261-600度,第三档电量为601度及以上;第二档加价标准为0.05元/度,第三档加价标准为0.3元/度。
佛山市原居民电价为0.62元/度,某用户夏季某月居民生活用电量为650度,则其阶梯电价电费计算如下:
(1)第一档电费=260×0.62 =161.2元;
(2)第二档电费=(600-260)×(0.62+0.05)=227.8元;
(3)第三档电费=(650-600)×(0.62+0.3)=46元;
(4)总电费=161.2+227.8+46=435元。
(二)居民阶梯电价(有峰谷)
1.计算公式
按照“先分时、后阶梯”的原则计算电费,即先按照峰、平、谷各时段用电量和分时电价标准计算全部电量的基础电费,再按照阶梯电价第二档、第三档用电量及其相应的阶梯加价标准,分别计算第二档、第三档电量的加价电费,基础电费与加价电费的总和为居民总电费。
计算公式
(1)总电量=第一档电量+第二档电量+第三档电量=峰时段电量+平时段电量+谷时段电量
(2)总电费=基础电费+第二档加价电费+第三档加价电费
(3)基础电费=峰时段电量×峰时段电价+平时段电量×平时段电价+谷时段电量×谷时段电价
(4)第二档加价电费=第二档用电量×第二档加价标准(0.05元/度)
(5)第三档加价电费=第三档用电量×第三档加价标准(0.3元/度)
2.计算示例
夏季标准第一档电量为0-260度,第二档电量为261-600度,第三档电量为601度及以上;第二档加价标准为0.05元/度,第三档加价标准为0.3元/度。
佛山市某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实行阶梯电价的同时又执行峰谷电价,且该用户夏季某月用电情况为:
峰时段
平时段
谷时段
电量(度)
150
300
200
电价(元/度)
1.0040
0.62
0.3247
则电费计算如下:
(1)总用电量=150+300+200=650(度)
(2)基础电费=150×1.0040+300×0.62+200×0.3247=401.54(元)
(3)第二档加价电费=(600-260)×0.05=17(元)
(4)第三档加价电费=(650-600)×0.3=15(元)
(5)总电费=401.54+17+15=433.54(元)
四、什么是合表电价?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其电价水平统一提高0.037元/度,佛山市合表电价为0.657元/度。合表用户的类型包括:
1.未抄表到户的统建住宅(包括商品房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自建住宅、政府公租房);
2.住宅小区中执行居民电价的公共用电;
3.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集体宿舍等)。
对于城乡居民自建多、高层住宅的居民用户,可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由供电企业核实认定后,按照合表电价计收电费。具体认定标准如下:城乡居民自建多、高层房屋应具备单元式住宅结构,且每个单元具有永久性隔断墙面。
五、合表居民用户选阶梯电价、合表电价哪种更划算?
佛山市某用户夏季某月用电量分别为400、620、800、1000、1500度,其分别执行一户一表阶梯电价和合表电价(0.657元/度)的电费及差额情况如下:
月用电量(度)
400
620
800
1000
1500
电费(元)
一户一表
第一档
161.20
161.20
161.20
161.20
161.20
第二档
93.80
227.80
227.80
227.80
227.80
第三档
0.00
18.40
184.00
368.00
828.00
合  计
255.00
407.40
573.00
757.00
1217.00
平均单价(元/度)
0.6375
0.6571
0.7163
0.7570
夏季健康小知识
0.8113
合表用户
262.80
407.34
525.60
657.00
985.50
电费差异
-7.80
0.06
47.40
100.00
231.50
六、如何申请办理免费电量?
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可享受15度的免费电量(不足15度按实际电量免费),在供电企业抄表收费时直接扣减。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可携带身份证、低(五)保证、用电资料(电费短信、电费通知单、电费发票、用电户号等)到当地供电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办理后按证书2012年7月后对应的有效期执行,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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