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关于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
环境保护法关于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
一、总则
环境保护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众的健康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该法适用于我国全境的环境保护工作。
二、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
1. 生态文明优先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发展,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确保生态环境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2. 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要兼顾环境保护,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3. 预防为主原则:通过加强环境管理、监测和预测,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发生。
4. 污染防治综合管控原则:采取综合的、系统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污染物的源头管理、排放控制和治理,实现综合管控。
5. 按章取缔和限制原则:根据不同的环境污染行为,采取不同的治理手段,按照法定程序惩处环境违法行为。
6. 公众参与原则: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环境决策的公开、透明和民主化。
7. 责任追究原则:明确环境保护主体的责任,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追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8. 救灾优先原则:在自然灾害和环境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减轻灾害和事件对环境的影响。
三、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措施
1. 加强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制定各种环境标准,限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
2. 控制工业和农业废水的排放,采取有效的废水处理措施,保证水环境的质量。
3. 加强大气污染的治理,减少工业排放物、机动车辆等对大气的污染。
4. 保护土壤资源,防止土壤的污染和退化,加强农药和化肥的使用管理。
5. 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大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力度,禁止破坏和非法捕捞野生动物和植物。
为了保护环境6. 推广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利用,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降低能源消耗和排放。
7. 加强垃圾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附件:
1. 《环境保护法》完整文本
2. 《环境管理条例》完整文本
3. 《大气污染防治法》完整文本
法律名词及注释:
1. 生态文明:指建设和实施以人为本、绿发展、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保
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 污染防治综合管控:指通过加强源头管理、排放控制和治理,从综合的、系统的角度,对污染物进行管理和控制,实现综合治理。
3. 公众参与权:指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权利,包括参与环境评估、环境公告、环境信息公开等环节。
4. 自然灾害:指自然力量引起的洪水、地震、干旱、风暴等灾害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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