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成立流程
私募基金成立简易流程图:
详述:
如何成立私募基金一、成立公司主体
1、公司名称:按照协会规定,目前申请私募基金牌照的主体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必须有“私募”、“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等字样。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考虑注册地址税收优惠,高管退税和奖励,管理规模奖励,办公室提供和其他配套服务措施。
4、注册资本:协会要求实缴资本比例在25%及以上,或者实缴资本能保证公司运营超过 6 个月时间,一般在1000万比较合适。
5、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股权基金投资管理(申请私募证券基金类型牌照的管理人经营范围里建议不要写“投资咨询” 字样)。
6、其他:办理公司工商注册,刻章,开立银行账户,开立社保公积金账户等。
二、公司开业
1、核定税种:现在一般投资公司核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6%(全部营业额*6%=增值税额),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20%(投资公司的主要收入为管理费和后端业绩分成,这个税收就要和公司注册地的园区进行商谈,有一定比例的税收返还)。
2、办理法人一证通U盾,开通税务和银行的三方协议,保证以后进行网上报税,以及办理员工的社保公积金网上入工操作。
3、寻公司办公室:因为现在申请私募牌照需要实际,律师和协会都会现场尽职调查。管理人登记也需上传机构所在写字楼照片及机构前台图片。
4、建设,网站建设(此项应该注意不能通过公开渠道募集产品和信息披露要符合协会的要求)。
三、申请私募基金牌照
1、高管资格:从事证券类的私募基金必须至少有 2 名高管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其中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风控负责人一定要基金从业资格。
注:新系统只能填写已经在“从业人员管理系统” 中进行了从业资格注册或个人信息登记的自然人。若该高管信息尚未在“从业人员管理系统”中注册从业资格或登记个人信息,请先登录“从业人员管理系统”中注册或登记。“从业人员管理系统”登录地址:。高管信息在“从业人员管理系统”中注册或登记成功后,第T+1 日更新至新系统。
该系统内需填写高管人员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从业资格、注册记录、奖惩信息、承诺及附页。
2、人员架构:最好有5-10 的员工,组织架构有:总经理,投资部,风控部,行政部,市场部,人事部等,各1-2 名员工,其中总经理,风控负责人,投资经理最好是全职,其他人员可以兼职。
3、制度性文件:按照协会和公司自身情况,编写制度性文件,一般有9-23 个制度性文件,如:1)运营风险控制制度;2)信息披露制度;3)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4)防范内幕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5)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6)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7)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范制度;8)公平交易制度(申请私募证券管理人需);9)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申请私募证券管理人需);10)其他制度
4、牌照类型:私募证券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私募创业基金,其他类型基金。
5、法律意见书:需要请专业的律所进场尽职调查,根据协会要求完成《法律意见书》,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系统中申请牌照时要递交。
附: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内容列示
1.律师事务所名称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上传)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
4.上传法律意见书
5.注明法律意见书是否有保留意见
6.出具意见书律师信息:包括姓名、执业证号、办公电话、传真、移动电话、
7.私募基金管理人重要情况说明
此处需说明:1 )申请机构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2)申请机构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是否含有“基金管理” 、“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与私募基金管理人业务属性密切相关字样;3)私募基金管理人名
称中是否含有“私募”相关字样;4)是否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22
条专业化经营原则;5)申请机构的工商经营范围或实际经营业务中,是否兼营可能与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6)申请机构的工商经营范围或实际经营业务中,是否兼营与“投资管理”的买方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7)申请机构的工商经营范围或实际经营业务
中,是否兼营其他非金融业务;8)申请机构直接或间接持股的股东,穿透后其股东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9)申请机构是否存在子公司、
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方;10)申请机构是否按规定具有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所需的从业人员、营业场所、资本金等企业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11)申请机构是否已经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其中包括不限于运营风险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等);12)申请机构是否与未取得中国基金业协会外包服务资格的机构签署基金外包服务协议;13)申请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从业资格情况是否符合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要求;14)申请机构的高管岗位设置是否符合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要求;15)申请机构及其高管人员是否受到刑事处罚、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16)申请机构及其高管人员
是否受到行业协会的纪律处分;17)申请机构及其高管人员是否在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中存在负面信息;18)申请机构及其高管人员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9)申请机构及其高管人员是否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20)申请机构及其高管人员是否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1)申请机构最近三年是否涉诉或仲裁;2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8.律师事务所就“私募基金管理人重要情况说明”出具的确认函
6、管理人登记:
管理人登记信息,需依次完善或提交:(一)首次登记信息;(二)机构基本信息;(三)相关制度信息;(四)机构持牌及关联方信息;(五)诚信信息;(六)财务信息;(七)出资人信息;(八)实际控制人;(九)高管信息;(十)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前一
顺序信息未提交完毕,无法进入后一顺序提交信息。
附:管理人登记流程7、等待协会反馈并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
四、产品发行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后六个月内必须成功备案一个基金产品,否则会被
吊销牌照,就得像上述“三”中的说明程序重新申请牌照。
1、产品类型私募基金被分为私募证券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创投基金基金、其他基金四大类别。在设计整个产品前,需要首先确定投资类型。
1)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对应产品类型:权益类基金、固收类基金、混合类基金、期货类及其他衍生品类基金、其他类基金
2)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除创业投资基金以外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对应产品类型:并购基金、房地产基金、基础设施基金、上市公司定增基金、其他类基金
3)创业投资基金:主要向处于创业各阶段的未上市成长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基金(新三板挂牌企业视为未上市企业);
4)其他私募投资基金:投资除证券及其衍生品和股权以外的其他领域的基金;对应产品类型:红酒艺术品等商品基金、其他类基金
2、组织形式
在明确私募基金投资类型后,需确定基金的具体组织形式。目前基金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契约型、有限合伙制和公司制。下面分别介绍:
1)契约型附图:契约型基金基本结构
契约型基金是基于投资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具有基金托管资质的金融机构)通过签订三
方契约形成的集合自益信托法律关系。契约型基金不依托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例如有限合伙企业或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具体而言:
a.基金投资人(基金份额持有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订三方基金合同,通过合同设立非法律主体的专项契约型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基于合同享有投资收益。
b.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进行管理,履行包括募集资金、确定投资方向、对管理的基金财产分别管理等职责。同时,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及业绩报酬。
c.基金托管人为有基金综合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由基金托管人以基金名称开立托管账户。由于商业银行对契约型基金能否以基金名义开设托管账户在实践中还有分歧,因此,实践中多由证券公司担任契约型基金托管人。在这一过程中,托管人向目标公司发放资金,并收取托管费用。
d.契约型基金区别于有限合伙制/ 公司制私募基金的核心特征在于:在基金与目标公司之间,没有独立的特殊项目机构(SPV)。基金本身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因此,将由基金管理人直接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对目标公司通过股权收购、增资扩股、债转股等形式进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将成为目标公司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上显示的股东。当然,实质意
义上,基金管理人属于股权代持,实际股东应为基金(严格来讲,实际股东是各个基金投资者)。
e.在股权投资的风险控制上,契约型基金与其他私募基金并无不同,可以采取管理层回购、原始股东股权质押、股权对赌等多元化的方式控制风险。
附:契约型基金产品设计和运作架构
(1)单一投资基金此处所谓“单一”是指在发行结构上较为简单,直接由管理人、托管人、投
资人三方组成的契约型私募基金,在市场上较为普遍。
(2)Feeder-Master 基金
Feeder-Master 基金又称为子母基金,多个子基金从不同渠道募集投资者资金归集于母基金,母基金负责投资运作。其主要优势在于:
增加投资者数量,扩大基金规模;减少产品成立之初开户的时间对基金的影响;子基金用于募集资金,母基金用于做投资交易,降低切换账户的麻烦,方便投资运作,降低管理成本,防止不公平交易;
管理费、业绩报酬在子基金中体现;子基金可以在不同渠道进行募集,根据不同渠道的议价能力进行费用的确定。
(3)FOF基金
FOF( Fund of Fun ds )即基金中的基金,FOF不直接投资于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而是以“基金”为投资标的,通过在一个委托账户下持有多个不同基金,技术性降低集中投资的风险。
FOF基金有松耦合方式和紧耦合两种方式,松耦合即以老基金为投资标的,此种类型因相关产品涉及理念有差异,需要做调节和安排;紧耦合即在选投资标的时要求管理人新设立基金,各个产品的衔接协调统一会较方便。对于银行、信托这类对二级市场投资经验不足的机构来说,FOF基金可被视为一种较为安全的投资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在FOF产品设计过程中涉及的难点非常多,包括申赎、开放日的设置、流动性管理、母基金的估值,是业绩报酬之前还是业绩报酬之后虚拟业绩报酬还是非虚拟业绩报酬是否会导致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等等。这就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整体的投资端,包括投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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