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委托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购买了一辆汽车,现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甲方因故无法亲自办理,现委托乙方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1 甲方购买的汽车品牌为:_______,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号:_______,车辆识别代号(VIN):_______。
1.2 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市办理该汽车的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1.3 委托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缴交车辆购置税、刑侦验车、向车管所提交上牌资料、办理选号资料、办理入户其他资料等。
二、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2.1 乙方提供上牌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元整),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日内支付。
2.2 支付方式:甲方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支付服务费用:
(1)现金支付;
(2)银行转账;
(3)其他经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
三、甲方义务
3.1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机动车注册登记资格材料、小客车指标文件(如需)、入户材料及其他资料。
3.2 甲方应及时缴纳车辆购置税,并按规定缴纳车管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3.3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及时提供所需资料,确保上牌手续顺利进行。
四、乙方义务
4.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委托事项,按时、高效地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4.2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办理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3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
五、违约责任
5.1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上牌手续办理失败,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上牌手续办理失败,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3 如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导致上牌手续办理失败,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争议解决
6.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验车手续
年月日:____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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